胡启生调任 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调职第一人:胡启生任巢湖书记
“为缓解日趋严重的车辆违停现象”,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成立了一家交通服务公司,由该公司认定县城内的违停车辆,并用标有“综合执法”的拖车强制拖车。该公司属私人运营,法人代表系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名中队长的妻子,拖车收取的费用,与城管局按八、二比例分成。(6月14日澎湃新闻)
且不说查处违停车辆到底属于城管还是交警职责范围,但可以肯定,有执法资格的公务人员才能认定和处理违停车辆,这既是法律明确规定也是社会广泛共识;雇请社会车辆拖离违停车辆原本无可厚非,可笔者想问,私人公司成执法“全权代表”依据何在呢?更让人不解的是,公司法人代表还是城管官员老婆,如此毫不避嫌“瓜田李下”又是哪来的底气?
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法治常识,创新执法也不能突破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底线。据介绍,当地政府派人前往曲靖市考察学习“数字城管”模式后,批准设立“安顺城市交通服务公司”,自当年10月起负责处理县城内的违停车辆,公司每年以赞助形式为城管局购买车辆,由此不难看出这是官方出让权力搞创收的赤裸“阳谋”。
尽管城管负责人回应称,安顺公司强制拖车的行为,只是“暂时性拖离现场,并非是在执法”,但值得追问的是,没有城管或交警认定违停,私人公司哪来权力“临时性拖离”,又凭什么向涉事车主罚款?更不可理喻的是,执法车辆标识的严肃性众所周知,“公司自己的车”受委托提供有偿清障服务,何以摇身一变成了城管执法车?
依笔者之见,城管官员老婆开公司“执法”,显然未必是当地官方不懂法,而是受创收冲动驱使,视国家法律为儿戏,随意变卖执法权的畸形产物,堪称行政执法领域的奇葩事儿,出现强制拖离救护车、罚款不开票据、屡屡与车主发生冲突也就不足为怪。“执法公司”违法创收到底养肥了哪些人?背后还有啥见不得光的灰色交易?期待有关方面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