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起淮律师律师费 张起淮:航空界首席大律师
文 本刊记者 吕斌 6月29日下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公布了《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报告》,将伊春空难定为"责任事故",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被定性为"责任事故"的空难。
该消息甫一发布,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新京报、中国经营报等媒体记者立即第一时间采访张起淮,解读报告。 张起淮,中国航空法第一律师,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民航大学兼职教授。
这些年,在中国航空法律界,张起淮已经成为一个令很多人头疼令更多人欣慰的名字。 你可能没有听说过他,但是他代理的案件,包头空难水污染索赔案(世界首例)、敦煌少年坠机案、嘉峪关拒载案、厦航"黑名单"案(国内首例)个个耳熟能详。
而屡屡与民航企业"作对"的张起淮,就像民航法律江湖中的"独孤求败",身怀绝技,一剑封喉。 初识张起淮,开朗、健谈,是外界对他的第一印象。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他口才出众,思维条理性非常好,几乎不需要提问,他自己就侃侃而谈,一个多小时的滔滔不绝之后,本来记在纸上的采访问题几乎都没问便被一个个划掉。
在中国民航法律实务领域,张起淮绝对声名显赫。
他几乎和所有航空公司都有过"较量",代理过的案件涵盖飞行员辞职、空姐婚姻家庭到航班延误、空难赔偿、企业重组、引进飞机等民航法律实务的方方面面。 多年来,国内但凡引发轰动的航空业法律事件,大多与他有关。
出身行伍的大律师 外界很难想象,如今在法律界叱咤风云的张起淮,有过长达三十年的军旅生涯。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这辈子就从事过两种职业:一种是军人,另一种就是律师。 干部子弟出身的张起淮14岁从戎,加入中国空军,27岁就成为当时全空军最年轻的团参谋长。
当兵期间,张起淮长期驻扎机场,天天跟飞机和飞行员打交道,这也解释了其日后将航空法律实务作为自己的主要执业范围的原因。 上世纪80年代末,从空军学院进修回来的张起淮,受命处理一起走私案件,在内蒙古大学两位法学教授的鼓励下,张起淮为了工作需要开始学习法律知识,并下决心要考律师资格。
彼时,身为中校军衔的张起淮日常事务非常繁忙,但他仍一边工作一边利用业余时间备考。
1990年,张起淮在内蒙古参加了律考,当年司法部公布的分数线320分,他考了311分。9分之差,本以为自己的律师梦想彻底破灭,但却巧遇峰回路转——20天之后,司法厅通知他,司法部发文,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加10分录取,张起淮的分数变成了321分,以仅仅过线1分的成绩拿到了律师资格。
此后不久,张起淮调任南京军区,由于当时军办企业尚存,部队下属大量经营性机构如宾馆、饭店等经常产生各类法律纠纷甚至还有涉外纠纷。
在南京,已经拿到律师资格的张起淮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接触了大量案件,这是他从事法律工作的最早积累,张起淮也由此成为国内首批军旅律师。 在南京服役数年,张起淮渐渐开始在当地法律领域有了些名气。
1996年,张起淮正式进京,调任军委空军后勤部法律部门负责人,当时的军衔已为上校。 张起淮还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第一个军队出身的仲裁员,已担任该机构仲裁员十多年,参与了大量国内外经济纠纷的仲裁工作。
他还身兼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空军后勤学院、南华大学等多所高校的兼职法学教授,并亲自参与筹建了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中国最专业的航空类资讯及法律服务网站航行网等。
张起淮作为动议人和组织者,与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发起成立北京法学会下的第一个航空法学研究会,并担任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民航业"搅局者" 张起淮最令人耳熟能详的,还是他代理的那些轰轰烈烈的航空业民事案件,其中,包头空难水污染索赔案、500起民航飞行员辞职案都已经写入一些大学法学院案例。
2005年,中国第一例民航飞行员辞职案就是张起淮代理的,此后,国内首例"零赔付"、"低赔付"辞职案都出自张起淮之手。
据张起淮介绍,目前其团队手中尚在进行中的飞行员辞职纠纷仍有200余个。 除飞行员外,他还代理了大量的空乘人员民事案件。多年下来,张起淮成为了很多航空业从业人员最信任的人,也成为了他们忠实的朋友。
因工作原因,张起淮经常乘坐飞机,现在他在飞机上,经常能遇到"特殊"的待遇,很多机长和空乘看到他都格外热情。 "不捡案子,不挑肥拣瘦"是张起淮一直遵循的原则。多年来,在民航法律实务领域的打拼上,张起淮从来不看案件大小、费用多少、官司难易,几乎是有求必应。
现在,各种航空法的研讨会,如果不请张起淮,他们都会觉得少了些什么。张起淮代理的航空案件被很多人作为课题来研究,一些高校作为模拟法庭一次又一次的辩论。
2010年8月,"伊春空难"发生,新华社记者第一时间给张起淮打电话,请他做评论,当晚,张起淮写了一篇空难赔偿标准的法律意见,他认为,按照目前法律规定,空难赔偿最高标准仅为40万元,这一标准与国际远未接轨,空难赔偿标准制定上有诸多不到位之处。张起淮认为,赔偿标准不应低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