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不治疗会怎么样 梅毒的并发症和预防
得了梅毒会不会很严重,不治疗的话会怎么样?梅毒的危害很大,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梅毒对人体的危害有哪些:
1、引发心血管疾病:梅毒的病菌螺旋体会进行感染,致使病人出现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等心血管疾病,影响病人的身体健康。
2、危害骨骼体系:梅毒的病菌还会损坏组织和器官的功能,乃至使功能完全损失,致使残疾。
3、危及生命:因为梅毒中的螺旋体变异后毒性增强,对身体器官的损伤程度加剧。并且变异后梅毒的病况发展迅速,不及时医治将致使器官的功能损失,乃至危及生命。
4、危害家人:梅毒的传染性十分强,很快就会传染给身边的朋友家人,拖累亲属,给病人心理也形成了很大的压力。特别是女人病人,假如怀孕,还会将病毒传染给胎儿,形成早产、流产,少量胎儿还会被感染梅毒。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
1.传染源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梅毒的人的皮损及其分泌物、血液中含有梅毒螺旋体。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而在4年后性传播的传染性大为下降。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早期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危险性很大。
2.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占95%以上。感染梅毒的早期传染性最强。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4年以上性接触的传染性十分微弱。
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早,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孕妇即使患有无症状的隐性梅毒还具有传染性。
并发症
1.梅毒孕妇可传染胎儿,引起死产、流产、早产,导致婴儿的先天梅毒等,严重危害妇女儿童的健康。
2.梅毒螺旋体侵犯中枢神经系统,可引发脑膜血管病变、脊髓痨、麻痹性痴呆。侵犯心血管系统,可导致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等。严重者可致死。
3.梅毒螺旋体损害骨骼、眼、呼吸道、消化道等系统,引起组织和器官破坏,功能丧失,严重者导致残疾或其他不良后果。梅毒的流行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因患病导致劳动力丧失,社会负担加重。梅毒还可影响家庭的稳定。
8.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梅毒疹加剧等情况,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分次给药,抗梅治疗后2~4天逐渐停用。皮质类固醇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
9.饮食注意事项
患梅毒后的饮食调养与其他感染性疾病一样,均要吃新鲜富含维生素的蔬菜、水果,少吃油腻的饮食,忌食辛辣刺激食物,戒烟、酒,适当多饮水,有利于体内毒素的排除。
预防
首先应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避免不安全的性行为,其次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和注意事项。
1.追踪病人的性伴,查找病人所有性接触者,进行预防检查,追踪观察并进行必要的治疗,未治愈前禁止性行为。
2.对可疑病人均应进行预防检查,做梅毒血清试验,以便早期发现病人并及时治疗。
3.对患梅毒的孕妇,应及时给予有效治疗,以防止将梅毒感染给胎儿。未婚的感染梅毒者,最好治愈后再结婚。
4.如需献血,要去正规采血点,在献血前需做全面的血液检查,预防感染。如需输血,需要输血单位出示所输血液的检查证明,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5.梅毒患者应注意劳逸结合,进行必要的功能锻炼,保持良好的心态,以利康复。
6.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
7.梅毒患者在未治愈前应禁止性行为,如有发生则必须使用安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