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莹纯2016 安徽2016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仅为77% 淮河和巢湖流域水质重度污染
过去一年,安徽空气质量到底如何?对环境违法企业处罚力度有多大?2017年,安徽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什么?1月5日,在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安徽省环保厅厅长汪莹纯交出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成绩单"。
安徽全省空气优良天数比例77%
报告称,2016年,全省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全省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9%。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要求的二级标准,但形势依然严峻。2016年1~11月,全省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仅为77%,同比下降3.8%;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5%,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为我省空气环境主要污染因子,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超空气质量二级标准42.9%。
另外,全省各市空气质量差异较大,部分城市大气污染有所反弹。2016年1~11月,芜湖、宣城和黄山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2.8、2.4和1.6个百分点;而阜阳、安庆和池州优良天气比例同比分别下降12.6、12.1和10.9个百分点。
淮河和巢湖流域水质重度污染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报告指出,全省地表水水质稳中趋好,2016年1~11月,全省地级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1%,其中地表水型水质达标率和水源个数达标比例均为100%,地下水型水质达标率为72.4%。
但是部分水体污染问题突出,淮河流域受上游来水入境影响较大,19条入境直流中有2条水质为重度污染。巢湖流域的南淝河、派河、十五里河和双桥河水质为重度污染,夏秋季巢湖蓝藻水华时有发生。
环境违法企业被罚款1.1亿元
为保护环境,我省加强环境法治建设,严格执法监管。2016年以来,全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4件、查封扣押589件、停产限产755件、移送行政拘留112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件。对35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实施区域限批。
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071份,罚款1.1亿元,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了震慑。
2017年空气质量达标要求降低
报告指出,当前我省环境保护形势依旧严峻,不仅面临着大气、水、土壤污染等各种生态环境问题,还面临着省内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不合理等情况。
2017年,我省初步确定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4%(该指标低于2015年的77.9%和2016年的77%),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浓度下降3.5%;全省可吸入颗粒物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淮河、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50%和78.
3%,新安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继续保持100%;淮河、长江流域劣V类比例分别控制在5%和3.3%以内;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保持在94.6%以上;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1%,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量均下降3%。2017年启动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等。
启动环保监察执法"垂管改革"
报告还称,2017年我省将深入推进环保领域改革,积极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简称"垂管改革"),2017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我省"垂管改革"实施方案,下半年全面启动我省"垂管改革",确保按照中央要求,于2018年6月底完成我省"垂管改革"工作。
另外,全面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平台,实现评价结果动态化管理。起草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并开展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