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南阳蒋多多高考故意违规事件看我国高考制度是否公平公正?
当前,在我国实行的高考制度相对于一个省(市、区)地域而言,应该说还是比较公平的。它不论权势高低,不分贫富贵贱;它为国家现代化建设选拔、培养、造就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和科技精英。但是,从全国范围来说,就未必公平、公正了。据国内有关媒体公布,北京市2005年高考录取率为78%,上海市更高,为85%,而河南、山东、安徽、湖北、湖南、四川等省份的录取率才50%左右。这充分说明了当前我国高考制度是存在重大缺陷的,起码在各省(市、区)招生指标分配上存在严重的不公平问题,这对河南等一些人口大省、教育大省、考生大省或高分考生大省来说,就相当不公平了,结果导致这些省份高考成绩本来比北京、上海、天津更优秀的考生,被77年恢复高考后近30年一成不变的高招制度拒之大学校门外。这是一个国家典型的高考招生地域歧视性政策,这跟高考制度的决策性、正确性本身无关。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可享受的国民待遇却不一样。大家都知道,北大、清华、人大、复旦是全国人民的大学,不是北京、上海人专有的。
那些长期养尊处优、存在地域优势思想观念的大都市和考生,相对于中西部贫穷落后省份,他们在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本身就已经享受到国家的优质教育资源,到了大学阶段,他们还要多吃多占,并且一吃就是几十年。请问这叫教育公平、高考公平吗?中国是这些大都市人口多、考生多,还是中西部人口多、考生多?国家是保护少数人的利益,还是维护多数人的权利?请全国人民想想,在我国中西部一些贫困地区,一个家庭供养一个从小学能够上到高中的学生,尽管它所支出的费用要比这些大都市低的多,但是它所花费的代价却远远超过他们,甚至有的学生是父母用泪水和血汗浇灌出来的。这就难怪在2006年高考中出现了 “蒋多多高考故意违规事件”,而这个自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敢于第一个站出来挑战现行高考、反抗高招制度不公平、公正的勇士,之所以出现在河南省南阳市,这说明中西部的考生面临的高考环境最差,生存压力最大,他们是最大的受害者。因为他们被那些本来在这些省份连大专都考不上的大都市考生,从二本甚至一本线内挤出去。为什么?因为国家分配给北京、上海、天津等大都市的高招指标远远大于中西部省份,所以他们的高考录取率高于全国,这也是造成教育大省、高分考生大省、“高考移民”的主要原因之一。
要知道,高考制度是为国家的未来发现、选拔人才的,不是让某些人用来欺世盗名或当作谋生的手段的。
作为一个从张铁生、黄帅和唐河县“马振抚事件”中走过来的人,对那个到处充斥着“读书无用论”的年代,仍然记忆犹新。是邓小平同志力排众议,积极倡导于1977年恢复了高考制度。近30年的实践证明,当前在我国实行的“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不仅是我国现阶段高校招生的正确之路,也是我国今后乃至更长时间内的唯一选择。因为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经济欠发达,教育资源有限,能够享受高等教育的人更有限,如不采取高考制度,就必然会使国家有限的教育资源被一些不勤奋学习或者庸才甚至当权者所占用,就会造成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和侵占。我想这对一个涉世未深、阅历不长的青年学生蒋多多是未必能够看到的。当然蒋多多反对的并非高考制度的正确性,而是高招制度的不公平性和当前中小学校应试教育的被迫性、无奈性。
这里值得大家关注的是,目前在我国一些掌握着高考招生指标分配权力,掌握着孩子们人生命运的人,故意借用某些学者或考生家长要求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分数线的不切合实际的呼声来掩盖、拖延高考制度不公平公正的一面。大家都知道,高考制度只要不泄题、不作弊、不替考就是公平公正的。其实当前我国高考制度的不公平性主要体现在:国家教委和各高校没有按照各省(市、区)总人口或上年实有考生比例分配高考招生指标。何况这样的高招制度改革切实可行,不费吹灰之力,又不用修改《宪法》、《教育法》。
因此,这里我要替中西部省份的考生家长强烈呼吁:国家应尽快从2007年起,即按照各省(市、区)总人口数或头三年实有考生平均数比例分配高考招生指标。从而还全国人民、全国考生一个公平公正的高考环境,以便国家在现有条件下为振兴中华、抵御外来侵略选拔、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优秀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