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起底“英达洗钱案”:人肉背63万美元入美境

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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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昨天英达被曝出涉嫌在美洗钱可能入狱十年,让不少吃瓜群众惊掉下巴.不是只有黑帮大佬才配洗钱吗?英达是什么时候变身"大Boss"的?!而是事实是,英达此次在美国的案

昨天英达被曝出涉嫌在美洗钱可能入狱十年,让不少吃瓜群众惊掉下巴。不是只有黑帮大佬才配洗钱吗?英达是什么时候变身“大Boss”的?!而是事实是,英达此次在美国的案件只能定义为普通的经济案件,没有群众脑补的那么情节跌宕。

不过还会有朋友要问,难道英达真的是什么隐形土豪吗?他在美国到底犯了什么法?通过“洗钱”得到了多少好处?他真的要面临十年牢狱之灾吗?腾讯娱乐独家专访了美籍华裔律师刘龙珠及多位在美专业人士解读“英达事件”并将本案疑点一一起底,让你想不到是,英达此次“中招”居然跟川普上台有关……其实英达面临的情况,在美国的普通人也会遇到。那么作为普通中国老百姓的我们如果想出国留学准备点美元或者想存点美元保保值又如何规避法律风险?腾讯娱乐也为你带来最专业的解答。

相信许多人看到新闻报道英达涉嫌“洗钱”就已经脑补了一出跌宕起伏的黑帮商战大戏。在大家的印象里,“洗钱”总是跟巨额贪污、走私军火等“黑恶势力”有关。其实,“洗钱”指的就是把不法收入通过其他途径转变为合法收入。普通人逃税所得、证券从业人员内部交易所得等等都算“不法收入”。所以可不是只有军火商、大贪污犯才有“资格”洗钱的。由于“不法收入”的来源实在是太广泛,所以稍有不慎,普通人也会涉嫌“洗钱”。

英达在认罪书上的签字

而英达此次在美国的案件只不过是一桩普通的经济案件。腾讯娱乐记者通过美籍华裔律师刘龙珠调查确认,英达已于2月16日与康州联邦法庭达成和解,放弃庭审机会,并接受了“刻意规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拆分行为”的指控。不过他也损失惨重——和解的代价是,英达同意冻结自己银行账户内的17.6万美元现金,同时补交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以及2009到2011年期间的罚金和利息,三项加起来约200万人民币。

不过,好在事情已经暂时告一段落,其合伙人向媒体透露,英达将在本月2 8号回国。然而,5月11日他还是得在美国接受宣判,届时可能面临最高10年的刑期以及最高50万美元的罚款。

听起来很可怕对不对?可是看看案件详情,真有那么严重吗?根据检方的指控书,英达是在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的11个月之内,先后分50次,把46.4万美元分散存入了自己和妻子在4家银行的6个账户,每次金额都低于1万美元——如果是在中国,你愿意开多少账户,愿意一次存一百、一千一万还是一百万,根本不会有人管,对不对?

然而在美国,这就是犯法。事实上,英达远不是因此犯案的第一例。去年4月,就有一位65岁的美国女教师琳达.范特若因为分111次将58万美元存入自己账户而被指控“拆分洗钱”,而且损失比英达惨重多了——不仅名下7套房产被没收,还被判了18个月的监禁。而自2007年至今,美国国税局已经处理了超过600宗此类案件,不说房产,光现金就没收了4300万美元!

一位美国教师因被指控”拆分洗钱“被判18个月

甚至在美国,A用1万美元和B兑换了相应金额的人民币,这样私下兑换货币的行为都涉嫌洗钱!所以“洗钱”可不是什么黑帮大佬的专利。这不,英达就栽了。

仔细看英达和美国老太太的“犯法”过程,都是将巨款分多次存入银行,并且每次不超过1万美元。原来,根据联邦法律,美国的金融机构在接收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时,会要求客户填写“现金交易报告”,上交国税局备案,意思大致是“这里有个人进行了大额现金交易,要提高警惕哦”。

在美国,信用卡和支票的使用已经十分普及,而现金既占空间又容易丢失,一般人随身带500美元都算多的了,所以金融或政府机构有理由怀疑巨额现钞的来源可能跟犯罪活动有关。

然而英达每次存的数额并没有超过1万美元,不需要报备啊。这就涉及到另一项规定了:同一人在24小时内累计存款达1万美元以上,银行就要上报给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法部门(FCEN);每月存款超过4次,就会被银行系统标记;如果30天内多次存款,每次不超过1万美元,就会被怀疑牵涉到洗钱、逃税或其他犯罪活动,银行同样会递交可疑活动报告到国税局。一查,还真有税没有交,可不就是“刻意规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拆分”以避税嘛。

40多万现金,英达在美国怎么会有这样一笔收入呢?事实上,这压根就不是英达在美国的收入。在法庭的官方文件中显示,英达在2010年3月到2011年12月中,在自己每次往返美国的过程中,“人肉”携带了63万美元到美国,这方法真是简单粗暴!

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美国海关和中国海关均对出入境可随身携带的现金数额有着明确规定,超额需要向海关申报。英达每次携带的现金都在3万到7万美元之间,远超过中美两国海关规定的可携带的现金的数额,英达也并没有向海关申报。恐怕这也是他这次被怀疑“洗钱”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刻意规避申报要求、进行现金拆分”的罪名,英达供认不讳。至于到底是不是有意避税,不得而知,但从处理方案——“补交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来看,英达确实通过这种方法逃避了一部分税务。

而刘龙珠律师告诉腾讯娱乐,事实上,为了避税或者免除填写“现金交易报告”的麻烦,把大额现金拆分来存银行是很多在美华人的普遍做法,英达并不是第一个。

事实上这条法律在奥巴马当政时期执行得并不严格,但川普上台后采取了激进的美国利益保护措施,相关政策收紧,这可能是英达不幸“中招”的原因之一。

“美国人”如果指的是“美国国籍公民”的话,那么英达肯定不是。因为外国媒体在报道此事时明确写着英达为“Chinese citizen”(中国公民)。在法庭的官方文件中,也明确写明了英达是中国国籍,并在中国工作。而英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透露过,希望自己正在美国冰球职业联赛打拼的儿子英如镝有朝一日能够为中国国家队效力,可见他们一家并没有入美籍。

但是根据腾讯娱乐采访到的美国从业律师和从业会计师的分析,以及从目前新闻透露的信息来看,英达很有可能持有美国绿卡或美国长期居住签证。

英达与二儿子英如镝

从曝光的新闻信息来看,英达和法庭的和解协议中有一条是英达愿意支付美国国家税务局(ISR)共计113195美元的联邦税、罚金以及滞纳金。而按照美国税法,非居住外国人在美国之外的收入不必纳税。因此英达既然被要求缴纳联邦税,那他应该是持有美国绿卡或者长期居住签证。

如果没有被发现的话,英达此举其实就是一则“非法避税”成功的典型案例。如果英达没有美国绿卡,那他如果意图避税,这笔收入将不用向任何国家缴纳任何税费。如果英达持有美国绿卡,按照美国税法,他全球范围内的收入都必须要向美国国家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笔收入如果来自中国,他必须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有可能还需要向美国政府缴税。

据估算,英达此举如果没有被发现,他最多可以为自己省下几十万人民币。也就够买北京三环的一个厕所。

刘律师的答案是,几乎不可能。他分析道,美国是重法制的国家,联邦法制定得非常苛刻、也非常唬人,动辄十年二十年,但实际法官判起来都不会这么重。加上英达这次认罪态度很好,还主动同意冻结财产、补税、交罚金,为联邦政府节省了很多办公成本,考虑到这一点,法官也会酌量减刑,非常有可能只判6个月,且可以在家服刑,不用真的蹲监狱。

不过,刘律师还称,完全不判刑也不太可能,交钱是一码事,限制人身自由的惩罚是另一码事,一个都不会少。

还有一种可能,是法官不承认之前签的和解书,那么英达就需要接受庭审,但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提起英达,大家总会先想起他颇为不凡的家世。英达曾祖父是《大公报》、辅仁大学的创始人英敛之,而大家更熟悉的英达之父亲英若诚不仅是著名的老一辈表演艺术家,还曾任文化部副部长,少年的英达就跟着父亲到国外学习。

英达与父亲英若诚

拥有这样的家世、这么杰克苏的英达是不是一位超级大富豪呢?早在90年代就凭着《我爱我家》等一系列作品红遍全国的英达,“商业版图”虽然和后来的新生代偶像们没法比,但是比起普通白领来说那也是非常的阔绰了。除了网上曾经曝光过他和妻子的“豪宅”外,英达的不动产到底有多少恐怕外界无从得知。

而经过查询,英达如今是至少8家公司的股东,其中包括一家新三板上市公司——龙腾艺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英达持有该公司的100万股。这么看来,虽然不是“神壕”,但是起码也是个“普壕”了。

掌握着财富和信息资源的“社会精英”都会在美国因为存钱惹出事端,那么普通人如果去美国留学,怎么跟银行打交道呢?

律师首先提出的就是,如果“人肉”往美国带现金,一定要注意,美国海关带入现金的限制是1万美金,如果超过1万美金则必须申报。如不申报属于走私现金。而走私现金则要面临没收所有涉案资金的处罚。也就是说,你自己带的钱,就会变成美国人民的钱了。

再说存款,每月存款别超过4次,每次别超过2000美元。这里还给大家提个醒,取款也一样——如果频繁取款,也会被怀疑在做不法交易。

还有一个更彻底的方法:学会用支票吧!

Money Order

在任何一个邮局都可以买到现金支票(Money Order),境内支票最大面额为1000美金,每张收1.6-2美元费用,不存在有效期,丢失了还可以补办。需要“存钱”的时候,就买支票;需要“取钱”的时候,就用支票向朋友置换现金。此外,还有最大面额为700美金的国际支票,每张收取4.75美金的费用。打工赚的钱买成支票寄回中国老家,父母直接去当地银行提取现金,so easy!

3月30日之前:检察官提交文件,给出建议量刑。

4月13日之前:英达对检察官的报告给出回应,是否同意量刑,并发表自己认为合适的量刑。

4月23日之前:法庭内部的监事机构给出独立调查结果以及建议量刑。

5月11之前:法官综合以上三份报告给出宣判结果。

根据刘律师介绍,此次英达极有可能在家坐牢,就是佩戴带有跟踪功能的电子脚镣,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活动。此种情况英达在服刑期间很可能会待在法明顿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