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委书记孙爱军对团市委获省红旗团委做出重要批示
在2016年度全省共青团考核评价中,团菏泽市委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获得2016年度山东省“红旗团委”荣誉称号。市委书记孙爱军同志对此作出重要批示:“全市共青团工作实现了创新发展,取得了突出成绩,对你们表示祝贺!要发扬经验,巩固成绩;要在推进改革、围绕中心、服务青年方面有更大作为”。
团菏泽市委班子自2012年调整以来,牢记市委嘱托,自加压力,躬身实干,团结带领团市委一班人,在基础差、底子薄、缺职多的情况下,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和团中央、团省委安排部署,迎难而上,群策群力,开拓创新,共青团工作面貌焕然一新,实现了争先进位,进入了稳步发展的行列,单项工作进入了全省前列。通过5年的努力,夯实了基层基础,提升了工作水准,树立了良好作风,锤炼了干部队伍。
下一步,团菏泽市委将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团省委、市委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改革提升年”为主线,大力推进从严治团,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努力实现共青团工作新跨越、新发展,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菏泽“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的奋斗目标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