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自应中纪委十二室 中央纪委十二室副主任孙怀新到咸宁市调研考察办案工作
2月12日,中央纪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孙怀新、副处级纪检监察员韦琳、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张家洪等一行来咸宁市调研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远鹤陪同调研并汇报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调研期间,孙怀新同志对咸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快实现“三转”,突出主业主责,积极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级、交叉、指定等办案方式,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咸宁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继续把执纪办案作为第一主业、第一职责,把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要求、第一标准,形成高压反腐的新态势,取得查办案件工作新成绩。
孙怀新同志要求,咸宁市要进一步加强办案队伍建设,通过对办案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实战锻炼,不断提升办案人员发现问题、谈话攻坚等能力。要积极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协作区建设,不断增强查办案件工作合力。
在咸期间,孙怀新同志还走访慰问了我市抽调至中央纪委9.21专案组的四名办案人员,实地考察了咸宁市纪委办案点的建设管理和办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市纪委案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