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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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3月10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3月10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