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苏名誉维权案二度胜诉 获公开道歉及赔偿3.5万元
马苏获公开赔礼致歉声明
马苏名誉维权案二度胜诉
马苏名誉维权案获公开道歉
大众网娱乐 7月16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公布演员马苏名誉维权案再度胜诉,被告毛**(新浪微博用户)被判向马苏公开致歉(连续7日)并赔偿马苏各项损失共计35000元。
被告毛**发表道歉声明称,他曾在个人微博“人才76116”人为捏造、散布了内容涉及“马苏被广电局下封杀令”“决定对马苏执行永久封杀令,包括马苏之前演过的电影还有广告,一律不允许在对外公开”等信息均属不实信息,使马苏遭受了社会公众的误解,给她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的困扰。
案件播报中称,被告毛**在未经核实亦无基本事实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发布涉案博文和文章,使读者产生原告有不道德行为、品行有差、被封杀等印象,造成对原告个人品性的贬损,进而降低公众对原告的社会评价,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故依法判令被告毛**向马苏公开赔礼道歉,在其新浪微博首页置顶发布致歉声明,持续时间不少于七日,同时赔偿马苏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35000元整,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截至目前,马苏名誉权纠纷案已胜诉两例。马苏工作室表示:“我们将始终对网络谣言零容忍,并保留对所有侵权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已于年初立案的刑事自诉案件仍在审理当中,我们会在有结果后第一时间告知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