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禹锡如果生在中国 如果黄禹锡事件发生在中国
韩国科学家黄禹锡论文造假事件铁案已定,对事件本身的反思却刚刚开始。但事件处理的过程同样值得我们重视,特别是与国内同类事件相比。 首先,整个过程异常迅速。
从2005年11月13日黄禹锡的合作伙伴、美国匹兹堡大学干细胞专家夏腾以黄禹锡研究小组涉嫌用“不道德”手段获取人类卵子为由宣布停止与黄合作,到2005年12月23日首尔大学公布调查结果,黄禹锡向国民道歉,前后不过40天。
而从韩国文化广播公司电视台公开质疑黄禹锡的研究成果到水落石出只有23天,其中首尔大学的调查只花了7天。 其次,迄今为止没有听说韩国高层进行过干预。
尽管事发后韩国反对党对政府提出了批评,但在调查和处理过程中,没有人出面为这位“国家英雄”、“首席科学家”作批示,说好话,更未发现有人进行阻挠或干扰,也没有人为他当替罪羊。
尽管还有他的支持者在游行抗议,他们至今还深信黄禹锡不会作假,但只是表达个人意愿,影响不了大局。最后,调查结果结论明确,态度鲜明,处理干净利索。黄禹锡已辞去包括首尔大学教授在内的一切职务,政府将撤销原来授予他的称号,停止并追回科研经费。
没有人为他的行为辩护,或者企图给他一个体面一些的台阶。整个过程及时公开,直接向公众发布。 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黄禹锡事件发生在中国。
尽管我们不希望中国科学界出现这样的丑闻,但类似的现象程度不同地发生过,回顾这些情况,我不禁感到担忧。首先,这类丑闻的处理往往会遥遥无期,甚至拖延到公众遗忘。
回顾一下最近二三十年来科学界、学术界被初步揭露出来的类似事件,最后能有个说法就不错了,怎么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解决? 其次,必定会有政界、学界、部门、地方的高官要人明里暗里作批示,打电话,通路子进行干预,而且往往将学术之争、学风之辨、对作弊违规行为的追究与部门、地区或小团体的利益混淆起来,堵住批评者的嘴巴,缚住追究者的手脚,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强行禁止。
还会有人出来顶包替罪,如领衔发表或联名发表的论文被揭露抄袭剽窃时,往往会有倒霉的助手、学生承认是自作主张放上了上司、老师或校长的名字。 最后,即使作了结论,往往也是拖泥带水,语焉不详,或者长期保密。
所以有的当事人风光依旧,同行与公众因为不明真相,也奈何他不得。如科学院与工程院院士中都有人因违背学术道德或规范被查处,却从来没有正式公布过。 当然,我最希望中国不要出黄禹锡。但万一出了,就希望我们能像韩国那样作出处理。(葛剑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