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须缴个税”引争议 感叹赚钱不易

20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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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日前,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同时,

日前,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同时,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税。而按照《劳动法》对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有纳税人咨询: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对此,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此外,针对有纳税人咨询“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问题,纳税服务司明确无需缴纳印花税。

因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婚姻法》规定,婚后约定一方的财产可以变为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是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作出的一个约定,并不代表产权的变更,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普通的赠与关系。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据了解,解答上述两个问题的“办税服务”栏目,是国税总局为了普法便民,在其官网特别开辟的纳税咨询栏目,该栏目承诺“有问必答”,同时,纳税服务司会每周集中回答网友提问较多的热点问题。不过,纳税咨询并不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即不受理、不办理,也不代转各类具体的行政事项,如:各类申报、审批、备案等具体行政事项。

网友“GO说自己想说的”表示:“加班谁愿意,还要缴税,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但也有网友为国税总局鸣不平,“加班工资多少年来一直是缴税的,外界对此也没太多异议。至于免税的‘津贴’是国家发的,与加班费无关。专门拿一个常识问题说事,给人感觉好像是又增加了新税种。”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表示,加班工资缴个税不能说不合理,因为法律规定加班工资算工薪收入,应该缴纳个税。这次国税总局的表述引起了误解,以前加班费已经在缴纳个税,但是现在重新提出来,很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以为以前加班费不用缴纳个税。

至于很多人反映的加班没有加班费的问题,林江表示,没有加班费就不用缴个税,而且很多单位将加班费分摊到每个月的日常工资之中,而没有让人感受到加班费的存在,也有很多单位以实物补偿而并非现金的形式来发放加班工资。

网友“Kop_Kevin_Kern”就表示:“节假日加班需要缴个税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只不过重申一下而已,就又遭到网民骂声一片。这至少可以说明一个问题——中国纳税人对税收问题表现出高度敏感。”

妖妖转播: 从来就没听说过我们节假日加班费没有不交税的

大兵:有谁愿意加班且还交税,双休日加班从来没有领取过加班费,冤啊。

周宇:这个个税不好收啊,至少从我们这收不到。因为我们公司加班重来不给加班费,权当奉献了。还要有使命感和荣誉感。

马志国:谁为我们说说理,我们没有加班费,但是会加班,没有法定日,没有节假日,工资还老拖着不给,我们去哪说理呀

柴火妮儿:个人赞同。加班费不属于补贴津贴,应纳入工资一起缴纳个税,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本就不该缴纳印花税!支持国税!

妖妖转播: 从来就没听说过我们节假日加班费没有不交税的

大兵:有谁愿意加班且还交税,双休日加班从来没有领取过加班费,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