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凤云宣判 原山东临沂大学党委书记丁凤云收取红色宣传费

2017-08-07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公开资料表明,生于1957年的丁凤云原为临沂大学党委书记,曾任临沭县委副书记.临沭县人民政府县长,临沂市委常委.临沭县委书记,临沂市委常委.

公开资料表明,生于1957年的丁凤云原为临沂大学党委书记,曾任临沭县委副书记、临沭县人民政府县长,临沂市委常委、临沭县委书记,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前年9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临沂大学党委书记丁凤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1月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丁凤云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收受贿赂。2014年11月6日,丁凤云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0日被逮捕。2015年11月3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对丁凤云贪污、受贿一案立案受理。

此次公开审理中,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被告人丁凤云利用担任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临沂大学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侵吞的手段,两次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758万余元。

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在担任临沂市委宣传部长期间,丁凤云共有7笔受贿款,其中2007年9月,她在家收受北京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给予的10万元,这是指控的丁凤云在任宣传部部长期间一次性收取最多的钱款。

上述信息表明,2006年8月丁凤云将为临沂市委宣传部制作专题片《王羲之》的项目交给了该公司,为此支付了150万宣传费。作为回报,2007年9月,这家公司将10万元“辛苦费”送到丁家,他们心照不宣。

丁凤云曾大力倡导、宣扬红色沂蒙精神。在被立案调查前一周,2014年9月22日,她还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作题为“沂蒙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讲座。并且就在当月,丁凤云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请托,收受某请托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6万元。

丁凤云涉嫌犯罪的最大一笔还在于一套别墅。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4月至2012年12月,被告人丁凤云利用担任中共临沂大学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该校副校长李富山(另案处理)、王某,在三人购买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临沂市兰山区教授花园御景湾房屋时,采取支付部分购房款,差价款从淮海公司应支付给临沂大学的公款中抵扣的方式,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717.

17148万元。其中,被告人丁凤云用公款抵扣个人购买房屋差价款283.7238万元。因李富山被中共山东省纪委立案调查,同年9月11日,丁凤云将涉案房屋退回淮海公司。

对这套别墅,在当天的庭审中,丁凤云和辩护律师坚称并不属于贪污,对公诉人指控的两项贪污事实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对其受贿犯罪事实没有太大的异议。

来自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在向办案人员剖析自己的犯罪原因时,丁凤云曾坦言,调任临沂大学党委书记后,她的攀比心理渐生,觉得自己干工作这么多年辛辛苦苦,也该享受了。比如当看到学校其他领导都有别墅住,而自己身为一把手居然没有。因此当听到可以能以低价买别墅时,她便毫不犹豫地同意了,并想当然认为这是自己应当享有的待遇。

在昨日的庭审中,公诉人李丛强指出,作为担任县委书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校党委书记的丁凤云,是一把手,统揽“小社会”的全局,牢牢控制着资金分配权、人事管理权和项目审批权,一个招呼、一个电话就可以决定一个学生的录取,一名干部的职务晋升,数百万资金的归属。

公开资料表明,1974年9月,17岁的丁凤云高中毕业成为一名下乡知青。一年后回城进入临沂地区水泥厂招工。后来,丁凤云成为水泥厂的团委干事、书记。7年后,丁凤云到高校进修了2年。1984年,27岁的丁凤云任临沂地区妇联组宣部副部长,此后,丁凤云历任临沂地区妇联副主任,费县县委副书记,临沭县委副书记、县长,临沭县委书记,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2010年12月直至2014年9月被纪委调查,丁凤云一直担任临沂大学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