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15日起进行 热点问题解答
6月15日—18日,2017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即将进行,预计约有2.3万考生参加面试。针对考生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选。面试资格审查采取先对报名申请材料复印(传真)件审核,后对原件现场验证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面试。
面试室实行封闭管理,设考官席、考生席、计分席、核分席和监督席等。每个面试室必须配备1名监督员。监督员未到面试室的,不得进行面试。面试室必须配备录像或录音设备,对面试进行全程记录;有条件的,还配备屏蔽仪。
面试考官小组直接承担所在面试室面试实施的任务,其科学性、公平性关系重大。自治区统一规定,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市级以下招录机关的考官全部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从本辖区考官中随机抽签选派;自治区级招录机关的考官中,由自治区招录机关从本单位选派的考官为2人,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招录机关以外单位随机选派的考官为5人。面试考官小组中,持有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官不少于4人。面试当天,面试考官随机抽签确定考场。
面试当天,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笔试准考证和其他规定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候考室签到并抽签。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考生在候考室和面试室内均实行封闭管理。
考生在面试当天随机抽签确定本人面试顺序。抽签前,考生应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在面试考场内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职位代码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面试实施机关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考生姓名、笔试成绩等个人信息告知考官。
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即先分别计算每位考生的要素分值,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然后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便得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有条件的,也可按半天或按面试职位公布。
为确保面试的公平公正,除采取以上面试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全程记录、面试成绩当天公布等方法外,还对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提出严明的纪律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面试期间,做到公道正派、规范操作、秉公尽责,严禁在评分时打人情分、关系分;不准隐瞒应当回避的情形,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均须回避。严守工作秘密,凡接触或有可能接触面试题本的考官或工作人员均与面试实施机关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抄录、复印、拍摄、带走试题及评分参考等材料;严禁在公共场所或无关人员在场时谈论面试试题、评分标准等涉密内容;不得组织或参与培训考生等。
如发现面试考官或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纪律的,可以向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举报。考生和工作人员在面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示,体检一般情况将在面试结束的一周内进行。请考生在体检前注意合理调节饮食、作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记者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