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白百何婚内出轨 赴泰国与神秘男面会举止亲密

201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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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昨天,娱乐圈又爆出女星出轨新闻,让人不禁感叹"爱情易逝"!为了守护爱情,不少人选择签订"忠诚协议"--一旦一方出轨,将要遭受财产损失等惩罚.

昨天,娱乐圈又爆出女星出轨新闻,让人不禁感叹“爱情易逝”!为了守护爱情,不少人选择签订“忠诚协议”——一旦一方出轨,将要遭受财产损失等惩罚。但“忠诚协议”是否受法律认可?对此,法官表示,如果双方系婚姻关系,可以以此诉讼,如果是同居关系,不是法律承认的行为,该协议无效。

法官介绍了一起真实的案件。

离婚多年、现已70岁的王大爷,和同样离婚单身的65岁的朱大妈,经婚姻介绍所相识。二人一见如故,相似的婚姻经历更使双方惺惺相惜、相见恨晚,几次交流下来相谈甚欢。两人还一致认同,民政局的一纸结婚证不能保障婚姻生活,也不希望因为登记结婚而引来子女反对或者财产纠纷,只求彼此相互照料即可。

朱大妈寻思着晚年生活有了依靠,便变卖了住房,住进了王大爷承租的公租房。为了证明自己的真心,王大爷还写下一份“保证书”:我们二人永远不离不弃,如违背誓言,愿赔偿对方损失十万元整。

可同居后的两位老人渐渐有了分歧,王大爷还是习惯早出晚归和伙伴们玩耍,朱大妈感觉受到冷落,而且王大爷坚持像以前一样AA制,但朱大妈认为已经是一家人,财物应该公共管理、支出。二人因为这些事争吵不断。去年11月,朱大妈在王大爷领着新婚妻子要求其搬离公租房时才得知,王大爷已经不声不响地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

朱大妈拒不搬离,还霸占了王大爷的公租房钥匙。王大爷起诉到法院。

庭审过程中,朱大妈拿着王大爷当年写的保证书索要10万元赔偿款。王大爷表示,在一起时那叫保证书,不在一起了,那就是废纸一张。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判决朱大妈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腾退王大爷的公租房。对于朱大妈主张的10万元赔偿款,由于非法同居不是法律承认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自行承诺的话语没有法律强制约束力,属于道德约束范畴,所以法院不支持朱大妈的诉讼请求。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因此,“忠诚协议”的目的在于通过处罚过错方挽救婚姻,符合婚姻法立法精神。如果夫妻间的“忠诚协议”属于双方自愿签订,无胁迫、欺诈等可撤销或无效情形,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该协议可以看做是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规定的具体化,应受到法律保护。但如果是同居关系,因为同居本身不受法律承认,所以相应的“协议”法院也无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