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冤狱不满获赔 曾被判处死刑险丢命
坐冤狱不满获赔,称还要继续申诉。近日,备受关注的“湘潭大学研究生杀人案”12年冤狱主角曾爱云获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国家赔偿金127万元,不过虽然得到了国家的赔偿,但是曾爱云仍然不满赔偿,称还要继续申诉。
2003年,湖南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02级研究生周玉衡在校工科南楼308室遇害并被抛尸,时年26岁的2003级硕士生曾爱云和2001级硕士生陈华章作为犯罪嫌疑人被警方羁押。
该案初审法院湘潭中院此前认定:周玉衡是被曾爱云与陈华章合谋杀害的。此后,湘潭中院三次判处曾爱云死刑,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
2015年7月21日,湘潭中院认为此案中曾爱云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曾爱云做出了无罪宣判,同时判处此案另一被告人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2015年11月12日,曾爱云向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金294万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94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
从刚开始的294万到如今的127万,曾爱云难以接受,他表示自己还要继续申诉,曾爱云称他接下来要申请索赔一共高达500多万元,虽然这很难实现,但是曾爱云称希望得到尽可能多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