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何刚 昆明常务副市长何刚接听市民来电办理情况公示
原标题:昆明常务副市长何刚接听市民来电办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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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接听市长热线电话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2016年4月29日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刚接听市民来电的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1.反映人:谢女士 反映内容:多年来,每逢周二、周五上午,都有摊贩在五华区靖国路清真寺门口的道路上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出行,希望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办理结果:经五华区政府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调查,每逢周二、五上午,靖国路清真寺内举办主麻节,因聚集的人较多,一些流动摊贩、店外经营在清真寺门口及周边不断滋生。
一直以来,大观中队专门安排小分队执法队员对该节点进行规范管理,成效明显。5月3日上午,中队增加执法力量,再次对靖国路清真寺周边进行值守整治,通过教育疏导与规范处罚的方式,积极清除占道现象,避免影响出行秩序的问题发生。
今后,中队将加大整治力度,扩大整治范围,努力保障靖国路清真寺周边良好的市容秩序。 答复情况:已答复谢女士。 2.反映人:高女士 反映内容:我是五华区文林街的住户,文林街143号ORIGINCLUB酒吧长期以来每天22:00以后都播放重金属音乐,噪音影响周边市民休息。
办理结果:经市公安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五华公安分局调查发现,文林街144号ORIGINCLUB酒吧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辖区派出所根据酒吧噪音扰民问题对酒吧提出4项整改意见:一是建议每天24时后停用酒吧顶楼开放型场所;二是建议参考KTV的做法,改造墙壁降低噪音;三是责令酒吧每天22时后关闭重金属音乐、其他音乐不得超过环保部门规定分贝;四是责令酒吧负责人到派出所学习相关法规,作出书面整改承诺。
答复情况:已答复高女士。 3.反映人:王先生 反映内容:我是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桃树社区柳树箐居民小组的村民,我们的房子下面有磷矿石,2016年3月份有企业为开采矿石就让我们搬迁到二队,房屋补偿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但是村民实际拿到手里只有700元/平方米,该情况我们已经多次反映无果。
办理结果:经西山区政府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人所反映的地点位于海口街道办事处柳树箐居民小组,在2005年3月,经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勘察,确认该地点为滑坡地带,并出具《柳树箐滑坡应急调查报告》。
根据2014年1月24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落实省、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的通知》的要求,西山区人民政府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反映人提及的房屋拆迁工作均严格按照《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桃树社区柳树箐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居民搬迁拆除补偿实施方案》(西政办通〔2014〕103号)实施。
按照该方案补偿标准,明确安置方式为两种:一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土木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二是留地安置。
土木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为700元/平方米。以上两种方案由搬迁村民自行选择,并签字确认。反映人选择第二种补偿方式,并已签字确认。反映人提出,房屋补偿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拿到手的补偿只有700元/平方米的问题,经核实,是由于反映人未能正确理解补偿方案内容及标准,导致对拆迁补偿标准概念上理解错误。
答复情况:已答复王先生。 4.反映人:王先生 反映内容:长期以来,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黄土坡村有近300米的乡村道路破损严重,路面积满生活污水,严重影响村民和过往车辆的正常通行,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修缮道路。
办理结果:经经开区管委会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该道路属通往反映人王先生租用厂房(属临违建筑)的道路,不在黄土坡村庄规划范围内,因此,黄土坡大多数村民不同意出资修缮此段道路。
下一步,经开区交通局和洛羊街道办事处将继续与黄土坡社区协调此段道路的修缮问题。
答复情况:已答复王先生。 5.反映人:孙先生 反映内容:在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花渔沟村1组茨坝小学背后,近期有外地人租房饲养了几十只大型犬,每天晚上狗叫声噪音严重扰民,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其搬迁。
办理结果:经市公安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民警现场调查,该片区确有3家犬只养殖户。5月3日,辖区派出所向3家犬只养殖户下发了搬迁养殖通知书,并将联合社区城管检查监督养殖户搬迁工作。
答复情况:已答复孙先生。 6.反映人:张女士 反映内容:2014年4月份我购买了盘龙区穿金路俊发盛唐城小区的房屋,该房屋属于酒店公寓,由开发商委托一家公司进行管理,由于此事并未得以实施,2014年10月由开发商单方面提出退房,40多人都退了房,但是今年3月份我才知道退房的事情,事后我向开发商咨询退房事宜,开发商不予承认,也不同意我退房,对此,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帮助处理,督促开发商为我办理退房业务。
办理结果: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向俊发公司了解,俊发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公司做公寓的返租,并在与客户签订的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有具体约定,与酒店方签约是客户个人自主行为。后因与客户签约的酒店返租公司消失,俊发公司已与很多签约的客户联系给予退房的选择,大部分客户已退房,在公司联系反映人让其退房时,反映人多次表示不退房,目前反映人的购房合同已签约并备案,只能按合同约定办理。
反映人又说未接到俊发公司可以退房的任何通知,双方说法不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约请双方于2016年5月9日下午到售楼部当面协调。
答复情况:已答复张女士。 7.反映人:张先生 反映内容:我是外来务工人员,在昆明生活期间我已经丢失了8辆电动自行车了。
据我了解,昆明市频频发生盗窃电动自行车的案件,且盗贼十分猖獗,有时直接强抢,对社会危害极大,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巡逻,对“黑车”市场加大严打力度。 办理结果:经市公安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市公安局立即组织治安、刑侦支队对张先生反映的电动自行车被盗问题及重点区域进行分析研判后,决定由治安支队牵头将电动自行车盗抢案件纳入治安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和类案整治,将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多发地派出所纳入治安重点地区挂牌整治;由刑侦支队牵头结合全市常态化严打工作加大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犯罪,对电动自行车二手市场收销赃活动开展打击整治。
答复情况:已答复张先生。 8.反映人:高先生 反映内容:近期昆明市园林绿化局组织了专题会议,针对昆明市的园林绿化规划进行讨论,我有建议可为政府节约上亿的资金:目前昆明市的苗木种植种类过于繁杂,病虫害加剧,而景观效果却达不到要求,株行间距规划也不合理,一味强调景观层次,反而增加病虫害;更换的榕树可以移到东川等地,节约地方政府的开支;不要对开发商的园林规划做硬性的规定。
办理结果:经市园林绿化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采取“建管并重”的原则,坚持大气、简洁、通透、美观的表现形式,逐步从植物运用、色彩搭配等方面调整,以期逐步改变苗木运用混乱等问题。
同时,加强巡查,规范制度,将病虫害防治贯穿育苗、移栽、种植、养护、管理等全过程中。由于异地养护涉及国有资产转移等程序复杂,为争取时间,尽快让受冻植物得到紧急救护和复壮,我们将年初受冻害最严重、枯死的榕树等不适宜昆明城区的植物移植到各区专业苗圃由专业人员管养。
另外,对于园林绿化指标,《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作了规定,我们在此呼吁社会各界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爱绿护绿的责任感,更好地建设我们美丽的家园。
答复情况:已答复高先生。 9.反映人:韩先生 反映内容:我是大板桥街道办事处长水新村商贸城的网吧商户,之前大板桥属于官渡区监管,区域重新划分后大板桥街道属于滇中产业新区监管,因官渡区与滇中产业新区政务交接出现空档,导致很多网吧经营商户到文体局无法办理筹备通知书,没有筹备通知书就无法到网监部门办理光纤,2015年至今我多次向昆明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反映,但工作人员一直告知商户需要耐心等待,至今也没有任何答复,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帮我解决此事。
办理结果:经市文化广电体育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5月3日,官渡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始受理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核备案,工作人员已将办理情况反馈反映人韩先生,告知其办理程序,并将该情况向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进行了通报。
答复情况:已答复韩先生。 10.反映人:曾先生 反映内容:(1) 近期,有人将五华区翠湖北路西仓坡和府甬道交汇处的街心公园拆除并违章建盖麻将馆,请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拆除该麻将馆并重新修建街心公园;(2)翠湖是用中水置换,建议用盘龙江的清水来置换翠湖的水体。
办理结果:经五华区政府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1)关于反映翠湖北路西仓坡和府甬道交汇处街心公园拆除并违章建盖麻将馆问题。经实地调查,西仓坡与府甬道交叉口原来有一块假山花园,为了提升城市、道路环境,改造时将街心花园拆除。
而麻将馆属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文化室,与街心公园相邻。文化室产权属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十年前就已租用,并有合法的产权证、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手续,建盖时间较早,并非将公园拆除违建麻将馆。
(2)关于翠湖公园水体置换问题。五华区水务局于2016年1月13日召开了翠湖公园补水水源专家咨询会,并形成专家组意见:建议引提牛栏江调入盘龙江的水源作为翠湖水源为宜。
目前,市、区政府正对翠湖公园补水和生态修复进行研究评审。 答复情况:已答复曾先生。 11.反映人:刘女士 反映内容:我是一名学生家长,我认为现在初中和高中的孩子作业太多,孩子睡觉的时间不够,希望教育部门考虑给初、高中学生减负,让学生快乐健康地成长。
办理结果:经市教育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多年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多次发文落实国家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负担的精神,抓好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工作。
其中《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监察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法的通知》(云教〔2009〕6号)文件中要求严格控制中小学生课外作业量。
提倡布置实践型、调查型等个性化、开放性作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严禁向学生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凡向学生布置的作业,教师本人必须及时、全部、认真批改和反馈。
布置课外作业须按照“以中等学业水平的学生为参照、精选题目、难易适度、数量适当、全部批改、及时反馈”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一、二年级书面作业当堂课内完成,三、四年级学生每天全部学科的课外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30分钟,五年级不超过45分钟,六年级不超过60分钟,七、八年级不超过90分钟,九年级不超过120分钟;普通高中一、二年级不超过120分钟,三年级不超过150分钟。
昆明市绝大部分中小学都严格执行减负的相关政策,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适量、适度地布置作业,使得大部分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普遍下降。
在下步工作中,市教育局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减负的文件精神,加大对减负的监督力度,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辖区(职责)范围内“减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减负督查并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减负”规定被举报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厉问责。 答复情况:已答复刘女士。 (昆明日报) 作者: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