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于10月20日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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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形成完备法律体系
会议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教育实践积极巩固扩大成果
会议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3年6月开始,到2014年9月底基本结束。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决不能因为活动结束而对作风建设有丝毫放松,必须把活动中没有解决和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继续解决好,积极巩固扩大活动成果,着力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建立健全规范制约权力运行制度,为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