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可惩戒学生引争议 惩戒机制谁来监督

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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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近日,青岛市政府发布地方性规章<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到"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据了解,这是全国或地方教育性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学校的惩戒规定应当向学生公开."作为全国首次提出"对影

近日,青岛市政府发布地方性规章《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到“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据了解,这是全国或地方教育性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学校的惩戒规定应当向学生公开。”

作为全国首次提出“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进行惩戒,不在于是“第一个勇于吃螃蟹”,而在于这个《办法》的操作性、可行性,以及带来的法律风险。

近些年来,学生的管理难度加大,学校和老师在学生管理上似乎没有跟上学生的变化,或者说还没有找到好的、适应当下孩子成长阶段的管理手段和办法——其实很多家长也是如此。而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校采用惩戒方式管理“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或许不是最好的办法。在家庭教育中,已经有很多父母或监护人都不再采取惩戒的方法教育孩子了。

再说了,对学生的惩戒就主体而言针对的是学生,但就法律上来讲,作为未成年的中小学生,他们/她们的背后还有监护人。学校在制度惩戒规定,或是对学生进行惩戒时,也是得走相关程序才有效的。

青岛的上述《办法》看起来在用词上有了“突破”,但可以预言的是,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不会少,难免不会成为“纸老虎”。更让公众担忧的是,学校对学生的惩戒谁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