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案”主犯被判无期 徐玉玉父亲:满意判决结果
徐玉玉事件最新消息,终于有一个交代了,父亲对于徐玉玉案嫌犯判刑结果很满意。7月19日上午9点,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玉玉遭电信诈骗身亡案”一审宣判,法院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决定对陈文辉执行无期徒刑,以诈骗罪判处郑金锋15年、黄进春12年、熊超8年、陈宝生7年、郑贤聪6年、陈福地3年, 并责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
在该案中,临沂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谭长志等四名检察官担任该案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宣判之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该案部分判决书。
徐连彬得知判决结果后情绪非常激动,目前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徐玉玉父亲徐连彬告诉记者,自己一大早就来到法院等判决结果,等候时“非常紧张”,徐玉玉的妈妈和姐姐则在家中等着。对于判决结果,徐连彬觉得“还行,算是松了一口气”,对于以后,徐连彬说希望这个案子的被告得到惩处后,能够减少电信诈骗案发生,避免给其他家庭再带来伤害。
徐玉玉诈骗犯宣判结果。本案中,主犯陈文辉被判处无期徒刑,对此,临沂中院法官表示,陈文辉拨打诈骗电话共计1.3万余次,依法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陈文辉在共同诈骗犯罪活动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系主犯。陈文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其还以家庭经济困难、亟待救助的在校学生等弱势群体为诈骗对象,社会影响恶劣。
在诈骗被害人徐玉玉的犯罪过程中,陈文辉不仅纠集、指挥他人拨打“一线”电话,诱使徐玉玉上当,其本人还作为“二线”人员亲自接听徐玉玉电话,直接骗取徐玉玉钱款,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徐玉玉的财产权益,更造成徐玉玉死亡的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依法应予严惩。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法院对陈文辉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徐玉玉心脏骤停的原因?2016年8月19日,徐连彬女儿、山东临沂市高三毕业生徐玉玉,被以发放助学金名义的电信诈骗骗走9900元学费。案发后,徐玉玉与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回家途中心脏骤停,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昨日上午9时,徐玉玉因电信诈骗致死一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6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昨日(7月19日)上午在临沂中院一审宣判,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2017年6月27日,徐玉玉案第一次庭审,7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
临沂中院审理查明,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江西省九江市、新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海南省海口市等地,租赁房屋作为诈骗场所,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诈骗电话,骗取他人钱款。拨打诈骗电话累计2.3万余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并造成被害人徐玉玉死亡。
其中,被告人陈文辉在九江市、新余市组织实施诈骗犯罪,拨打诈骗电话1.3万余次,骗得钱款共计31万余元。在诈骗被害人徐玉玉的犯罪过程中,系造成徐玉玉死亡的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