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假期家中跳楼身亡 父母索赔学校88万是何道理
2017年1月16日原告正在上初三的孩子从家中跳楼自杀身亡,8月1日江苏南通,“1.16”初三男生家中跳楼身亡案开庭。原告认为是班主任老师对孩子长期实施体罚,严重伤害了孩子的自尊,造成孩子情绪低落,最后导致了孩子假期内在家中跳楼自杀的惨剧。原告要求班主任公开书面道歉,并索赔各项费用88万。
被告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班主任张某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原告的指控没有任何实质证据,而且孩子的自杀行为发生在假期中,与学校及班主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随后,原告律师在庭上宣读了部分微信内容,证明原告的孩子遭到班主任张某的刁难体罚。但被告律师认为原告出示的并不是完整的信息,不足以完全采信。由于案情复杂,南通崇川法院观音山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