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图强奸反被殴打 14岁少女用棍重击男子致其流血
2016年8月20日,他通过微信结识了14岁少女刘翠,两人聊得十分投机。经查明,受到日本动漫及色情片的影响,他们在聊天中时常使用一些淫秽的字眼及措辞。刘翠不是上海户籍,初中开始在浙江就读,只有周末回到上海。虽然家中并不缺钱,但刘翠平时大手大脚,也有捉襟见肘的时候。
抓住刘翠急着要赚钱的心理,邓龙把自己伪装成中介,称可以提供快速赚钱的方法。8月23日,邓龙提出让刘翠为其提供除发生性关系外的其他性服务,费用为300元6小时。在此之前,他们两人从来没见过面,对彼此的情况一无所知。刘翠以为,一个“口头承诺”就能保证不会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查明,事发当日,他们在约定的地点见面后,一同前往邓龙住处。在刘翠的允许下,邓龙开始抚摸她的身体。没多久,邓龙临时起意,向刘翠提出发生性关系,刘翠明确表示拒绝。
被拒后,邓龙压住刘翠的身体,并强脱其衣裤,想强行发生关系。刘翠十分反感并极力反抗,在卫生间内,用棍状物重击邓龙头部,致其流血受伤,邓龙未能得逞。头破血流的邓龙倒在地上,要求刘翠拨打120急救电话,趁着他接听电话之际,刘翠逃离房间并打电话报警。事后,警方在医院找到了邓龙,他也交代了犯罪事实。
邓龙强行与刘翠发生性关系,虽未得逞,但其行为已经涉嫌强奸,属于未遂犯,比照既遂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