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书苗女儿侯军霞非法经营罪获刑7年 涉刘志军案
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伙同丁书苗,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方式帮助中标。随后,丁书苗通过铁道部相关人员干预招标,先后为23家投标公司中标了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非法经营数额1788亿余元。
据媒体报道,在与刘志军合作捞钱的几年中,丁书苗的“生意”一直顺风顺水,但是在2010年七八月间,有关部门了解到,某大型国有企业在中标铁路项目后,从账外划给了丁书苗的公司一笔数额巨大的款项。审计署随后对该企业展开审计,这家企业很快承认钱打给了丁书苗,并表示这是招标潜规则。办案人员发现,具体运作中标该项目的是一个名叫侯军霞的人,此人正是丁书苗的女儿。2010年12月24日,北京警方将侯军霞抓获归案。
据悉丁书苗自身文化程度不高,却以重金聘请外教,培训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她的儿女各自经营着自己的公司。2010年3月,丁书苗被有关部门采取边控措施后,躲了一段时间。因招标中介项目无人接洽,丁书苗就安排侯军霞出面料理公司财务,侯军霞因此卷入此案。结果在案发时,侯军霞第一个被抓,那时她的孩子还不满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