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蛋被判两年 篮子底下竟满是大钞
三年以前,两人趁人不备,偷了年货到各大农贸市场出售。因为年货往往量大,重量也不小,两人往往合伙作案。作案时,一人打掩护,一人顺手牵羊。销赃路上,合力运送。
2014年1月份,两人在菜园坝火车站偷得一篮子鸡蛋。到窝点后,两人迫不及待地打开点验。当两人翻开鸡蛋篮子后,却惊呆了,只见里面放着厚厚一叠百元大钞,足足有3万元。
两人既窃喜,又紧张。当晚,两人不敢回窝点,商量着搬离的办法。第二天凌晨,两人以为警察不会留意,准备回窝点收拾细软逃离。
在窝点,张某和舒某被公安民警一举抓获,他们还没来得及花掉这笔巨额赃款。为此,两人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直到2016年初才刑满释放。
从监狱出来之初,张某和舒某收敛了一些。不过,等到今年春节,“休养生息”一段时间后,两人的侥幸心理再度作祟,打起了年货的主意。
他们觉得,上次作案运气太霉,如果只是偷些年货之类的行李,金额较小,即使被抓也不会被刑事处罚。眼见年关又到了,在车站来往的乘客肯定带了很多年货后,他们又对年货打起了主意。
2017年1月春运期间,两人在短短半个月作案4起,共偷得腊肉、香肠、腊排骨、火腿、鸡等物品,市值共计5700余元。据嫌疑人交代,两人作案后,暂时隐藏起来。年后,两人以为公安机关不会因这种“小事”来追查案子,又来到菜园坝长途汽车站晃悠,看有没有合适目标,却被蹲守的便衣民警一举抓获。
两个人这次可谓是栽得深,菜园坝派出所的江景泉警官介绍,张某和舒某都是法盲。并非他们想象的“数额少,偷年货不得遭”,尤其是张某舒某这种有前科的作案人员,无论他们偷盗了多少,都将构成盗窃罪,将被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