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露露“不得不露”承认潜规则:穿透视装现豪乳【图】
干露露现身南宁 回应各种非议
7月30日下午,话题人物干露露在南宁欧迪娱乐世界东葛店举行媒体见面会,并于当晚在欧迪大秀歌舞才艺。
在媒体见面会上,干露露一方面坦然回应外界对她的各种非议,透露生活中的自己其实很干净很纯洁,不会做任何违法的事,另一方面又表示自己穿的服装不够性感,于是主动换了更性感的透视装和T字裤。干露露的妈妈陪女儿一起出席见面,她坚信女儿走的路是正确的,还坚称女儿在生活中非常保守,面对媒体和观众时才会作此“牺牲”,说完她还笑呵呵地和穿着暴露的女儿合影。
出名因“操作”而非炒作
因一段裸浴征婚视频而在网上走红后,干露露和视频的拍摄者干露露妈背负骂名,被质疑恶意炒作,一脱成名。在见面会上,面对这种质疑,干露露表示:“我出名是因为妈妈的操作而不是炒作。”但她认为炒作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炒作就像调味料,娱乐圈每一个人都需要。”她借此机会对妈妈表示感恩, “她不是别人说的坏妈妈,她心眼很好,有她的教育才有现在的我。”干露露说。
干露露透露,以前被骂会很难过,会躲在被窝里哭,但现在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不仅不介意大家的议论,还很开心,“因为有曝光率啊,不管好新闻坏新闻,就怕没新闻,只是希望以后自己往更正面的、阳光的方向发展,带给小孩子正面一些的影响。”干露露说。
面对女儿一番感谢,打扮得非常时髦的干露露妈高兴地表示女儿没有走邪路,“她有做人的底线、道德的底线,没有违法,外界有理解的也有不理解的,我相信时间能证明一切,女儿会永远做一个好人。”在此前的多个车展、商演中,露露妈都贴身陪同,充当女儿的经纪人、发言人、摄影师和保镖。
村妞照样能当好模特
回忆过去的自己,干露露自曝从小到大受到过很多打击,出生在一个比普通人还普通的家庭,生活在一个连火车都不通的小县城,学生时代不时考倒数第一,去应聘当模特又被老师嫌弃。“我身高只有一米五几,老师说"你个子矮,胸又大,人又傻,还想做模特?"可能那个老师也想不到,我当过平面模特,当过车模,我过去是做过人体模特,那是合法的,不要一说裸模就联想到色情的东西。”踩着20厘米高跟鞋的干露露说,“我是个村妞,但照样能走国际范!我就是想鼓励一些人,只要你有自信,也可以在模特方面发展得好。”
她还自信地表示,别人认为她只会脱,不会唱歌,但其实她既会唱歌,还会写歌,自己有10多首歌,大部分都是自己写的词,有时写到凌晨三四点。接下来她将在武汉、长沙举办两场演唱会,还要拍邓建国投资的新戏。干露露由此认为,只要梦想是合法的,就要勇敢地去追求,但自己目前感情空白,一个追她的男生都没有,就是因为在感情方面她不够勇敢,她希望有个伴,但坚决不会做小三。
被谁潜规则?不告诉你
此外,昨日有媒体报道干露露承认自己在北京遭遇过圈内的潜规则,在见面会现场被问及此事,干露露却大打太极说:“我有说过被潜规则吗?印象里好像没有啊。”接着又表示,“即使我说过被潜规则,我也不会告诉你们潜规则我的导演是谁。”
网友声音:
“记得提醒我,离东葛路远点”
记者搜索发现,早在7月24日,该夜场新浪认证微博便发布了干露露将于7月30日来南宁东葛店的消息,微博所附的海报充斥“不得不露”、“第一性感车模”、“挑战裸露的美艳极限”、“妖风来袭”等极具挑逗性的字眼。
该微博引网友围观,被转发、评论数百次,大多数网友对此表示反感和抵制。网友“你背后纯粹的小女人”说:“她是性感吗,侮辱这个词了,恶俗!”网友“CaTzzZ脸”则表示:“那天记得提醒我,离东葛路远点。”网友“petrel80”更是呼吁:“强烈要求各大网站封杀干露露,免得影响下一代。”
部门反应:
向夜场下达“口头叫停令”
7月30日晚9时,南宁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当天下午,他们即对此作出调查,发现此次活动没有报经文化部门批准,没有取得演出许可,并当即向该娱乐场所经理下达了“口头叫停令”。
为什么只是口头叫停而不及时制止?这位负责人表示,夜场方面宣称,这是“见面会”,不属于演出活动,而且没有演出门票和节目单,因此取证比较困难,不方便认定。
据了解,当晚,南宁文化综合执法支队与青秀区文化稽查大队展开联合执法行动,支队和大队负责人带领数名执法人员一直守候在现场,看是否有唱歌等演出行为。
现场调查:
干露露登台演唱自写歌曲
当晚10时30分,记者来到该夜场时,发现门口已没有“不得不露”的宣传海报,LED显示屏也不再播放活动宣传视频。但舞台前方的视频一直在滚动相关的微博互动内容,为干露露的出台造势,场内则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7月31日零时30分,干露露登上舞台。现场顿时被引爆,观众纷纷拥向台前,举起手机。几句互动过后,干露露开始为观众演唱自己写的歌曲。
执法行动:
现场制作笔录,启动执法程序
7月31日凌晨1时30分,两名在演出现场取证的执法人员来到夜场门口,当场制作了“执法检查现场记录”:7月31日零时30分,干露露走上舞台,演唱了4首歌曲,并与观众进行了互动活动,执法人员已对现场进行照相、摄像取证。随后,夜场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张先生笔录上签字:“以上笔录看过,属实。”
青秀区文化稽查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按规定,他们应该当场制止未经许可的演出行为,但当时那种情况下,只能采取先取证后处罚的“柔性执法”,以免场面失控。接下来,他们将让夜场老板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制作调查笔录,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根据国务院《商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文件。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