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一校长身绑钢丝绳“死亡” 死因尚未查明
今年9月3日,王继珍被发现死在石楼县辛关大桥附近,尸体还被一根长约6米、“锈迹斑斑”的钢丝绳绑着。3天后,该案另一现场被发现,现场有大片血迹、菜刀等物。据此,家属怀疑王继珍系被他杀后抛尸。事发后,当地警方介入调查,以“没发现他杀线索”,一直没有立案,引发社会强烈质疑。
王继珍生前为石楼县一中的校长,并担任石楼县教育局副局长,负责石楼县5000万职高建设工程项目。其死亡动因也在当地引发关注。
警方称,9月3日接到警情后,石楼县公安局与吕梁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民警赶赴现场,提取了死者王继珍当日驾驶的私家车辆及现场遗留的相关物品,其他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全面展开。9月6日,在石楼县灵泉镇宋家沟村的另一现场,民警对现场发现的血迹、菜刀和一根白色鞋带进行了提取。
警方表示,死者王继珍在9月3日离开家到达辛关镇石清黄河大桥附近后,先后与朋友和同事相互通话4次,告知朋友到黄河大桥将其私家车开回家中,嘱咐副校长照顾好学校的事情。当日8时40分,王继珍朋友到达黄河大桥,发现王继珍已死亡,随后,告知单位、家属并报警。
石楼县公安局通过对调取的途经路段所有监控视频和相关人员通话记录分析,结合调查走访情况,证实通话情况与相关人员反映的情况相符,与高清卡口视频监控情况吻合。同时,死者儿子反映其家中丢失一把菜刀和一根鞋带,所描述的菜刀特征与在宋家沟现场提取的菜刀特征相符,家中遗留的鞋带与在宋家沟现场所提取的鞋带品牌相同。
吕梁警方还公布了山西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吕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山西省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王继珍死亡情况的司法鉴定检验结果。其中鉴定意见为“溺死”。
吕梁市公安局局长权志高表示,根据证人证言、视频录像、现场痕迹物证和检验鉴定结论相互印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综合各方面证据,没有发现犯罪事实发生,王继珍死亡排除他杀,确定为自杀。“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石楼县公安局决定对王继珍死亡不予立案。”他说。
此外,针对当地群众和网民关心的死亡动机一事,权志高表示,王继珍死亡案确认自杀后不属于刑事案件,警方依法进行相关调查侦查后,其他调查因涉及个人隐私等多方面问题,且不在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因此死亡动机和原因警方并没有调查。
“如果家属有要求,征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我们可以协助调查。”权志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