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是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都无法推脱的

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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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法律维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尊老敬老赡养父母一直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几千年的孝道文化也一直在宣教子女应尽孝道,尽心尽力事亲,这种观念应该早在人们心中固化了.父母为子女的成长和教育倾注了巨大的心血,当其老之将至,身衰体弱时,作为子女的就应该履行赡养义务,让父母无忧无虑的安享晚年.尊老敬老赡养父母一直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其实,赡养父母并不难.如果和父母住在一起,那平时就尽心关照父母的日常生活起居,多与父母交流多对父母嘘寒问暖,这样父母过得也幸福顺心.如果没有和父母同住,则应该保证父母的日常开

【法律维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尊老敬老赡养父母一直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几千年的孝道文化也一直在宣教子女应尽孝道,尽心尽力事亲,这种观念应该早在人们心中固化了。父母为子女的成长和教育倾注了巨大的心血,当其老之将至,身衰体弱时,作为子女的就应该履行赡养义务,让父母无忧无虑的安享晚年。

尊老敬老赡养父母一直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其实,赡养父母并不难。如果和父母住在一起,那平时就尽心关照父母的日常生活起居,多与父母交流多对父母嘘寒问暖,这样父母过得也幸福顺心。如果没有和父母同住,则应该保证父母的日常开销,在此之外还要“常回家看看”,平时多给老人打打电话,多和老人交流交流。总之,实现民俗所说的“养儿防老”的深意即可。

但屡屡发生的赡养纠纷案告诉我们,现实并不尽如此,有的老人膝下儿女众多,本可以享享清福,但数子女在尽赡养义务时相互之间“较劲”,谁都不愿意多出钱出力,甚至变着法的把赡养费支出往下降,最后导致老人连最基本的生活也无法得到保障。又如,有些子女的法律知识欠缺,老人处理财产稍有不公就认为老人偏心,以谁得的多就应该谁赡养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更有甚者,有些子女坐在被告席上不仅没有丝毫的赧然之色,反而振振有词提出赡养父母负担重、开销大,自己家庭条件差生活拮据无力赡养父母。如此之种种理由,反映出的是这些人从根本上忽视了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无论这些人心中是否有委屈,其不当做法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作为赡养人的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在经济上供养老人、在生活上照料老人,不仅如此,还必须给老人以精神上的慰藉。法律对赡养老人的义务予以了明确,对赡养老人的方式和内容也进行了详尽规定。为人子女者,当以此为训,尽心尽力孝亲事亲才对。如果一意孤行,一错到底,情节恶劣的则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遗弃罪,届时所受的将不再是一般的责罚而是刑法了。

可见赡养父母,是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都无法推脱的,是不附带任何条件。否则,不仅应受道德的谴责,更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千年之前,孟子曾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千百年后,“赡养父母,敬亲孝亲”则已成为这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可时下仍有那么一些人背弃这一原则,不能不让人心情沉重。当前,国家正在进行和谐社会建设,社会和谐不能没有家庭的和睦,而家庭的和睦又少不了子女对父母的尽心赡养。当此之时,天理、国法、人情均容不得赡养父母打半点“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