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委会成功调解推脱赡养义务案件

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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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法律维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一起因分家产导致的推脱赡养义务的案例中,儿子分家产但不赡养老人,调委会经调解,解决老人无人赡养困境,老人老有

【法律维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一起因分家产导致的推脱赡养义务的案例中,儿子分家产但不赡养老人,调委会经调解,解决老人无人赡养困境,老人老有所依。

儿子分家产但不赡养老人

儿子分家产但不赡养老人 3个儿子拒绝平摊住院费

某市贾某老两口育有三子,各自成家。老两口年老体弱,常年患病,多次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三个儿子拒绝平摊住院费,老大、老二还到医院看望几次,老三不闻不问。出院后,三个儿子也拒绝轮流照顾。夫妻二人伤心之余,要求老三返还自己房屋。

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当事人申请后,主持调解。经调查,贾某夫妻二人共有房屋三处,三个儿子结婚后,房产证分别办理在老大、老二、老三名下,老大、老二名下各四间,老三名下五间,但是老三居住三间,夫妻二人居住2间,百年之后,三个儿子平分,老大老二分别给老三4000元作为补偿。现老三反悔,认为五间房子均为自己所有,并以此为由与父母发生口角,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大、老二认为父母那两间房自己可以不要,但老三要全部承担起两位老人的赡养事宜。

儿子分家产但不赡养老人 调委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最终,经调委会多次调解,贾某夫妻二人与三个儿子达成协议:三个儿子每年支付赡养费1000元;每年取暖煤500斤;老人住院费除报销外,其余部分三个儿子平分;两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三个儿子轮班陪床、送饭、照顾起居。

1.这是一起因分家产导致的推脱赡养义务的案子,老人主要意愿并非要回房子,而是需要三个儿子尽赡养义务。

2.夫妻二人确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儿女应尽赡养义务。

3.根据法律规定,赡养子女应尽的义务,包括物质和精神上的照顾。儿子分家产但不赡养老人案例说明,赡养人不得以放弃房产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