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女博士于艳茹个人资料介绍 于艳茹抄袭门始末
于艳茹,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毕业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史所博后。2014年8月身陷抄袭门。2015年1月10日北京大学通报决定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 。1月20日,于艳茹正式向北大提出申诉。
2015年03月18日,北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定世界历史专业博士于艳茹发表的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决定维持原处理决定,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7月17日,将北京大学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撤销《关于撤销于某某博士学位的决定》并恢复于某某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于艳茹个人资料
中 文 名:于艳茹
国 籍:中国
民 族:汉族
出生日期:1979年
毕业院校:北京大学
38岁的于艳茹是北京大学历史系2008级博士研究生,目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的一名博士后。她于2013年7月在北大获得博士学位。
2015年1月,北京大学作出《决定》,认定于艳茹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存在严重抄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决定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收回学位证书。
为此,于艳茹将北京大学诉至法院。其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博士学位决定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存在错误。
“于艳茹案”是我国首个因涉嫌论文抄袭导致博士学位被撤销的行政诉讼案件,本案件中北大为什么会败诉?难道在打官司前没有问法学家的意见?北京海淀法院一审以北京大学有违正当程序原则为由,判决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刚刚结束的二审维持原判。法律学界普遍支持法院判决结果,最响亮的声音恰恰来自北大。
反对抄袭,是为了维护学术界的公平与正义,而捍卫程序正当性,保护于艳茹不受肆意妄为的权力侵害,同样是为了维护学术界的公平与正义。
抄袭现象屡禁不绝,每一个学界人士都是潜在的受害者。这些深耕学界多年的学者,又有哪一位不对抄袭与剽窃深恶痛绝呢?但是,他们如今却站出来,维护一个非亲非故的抄袭者的权益,因为维护程序正义比惩治一两个抄袭者更重要。
今天,法院的判决结果保护的不止是抄袭者于艳茹,而是每一个可能遭受强势一方不公对待的个体。那些法学家们捍卫的也不是几条具体的规章制度,而是程序正义本身的权威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