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刑法的启蒙 陈兴良:《刑法的启蒙》
作者: 陈兴良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2-1 字数: 220000 版次: 1 页数: 326 印刷时间: 2007-12-1 开本: 大32开 印次: 1 I S B N : 9787503672378 包装: 平装 内容简介 《刑法的启蒙》中引荐的十位刑法的启蒙者,其思想构成了我们今天刑法精神与价值的源泉。
尽管我们距离这些启蒙者生活的时代已经相距一二百年,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他们所确立的刑法基本理念至今仍然惠泽于我辈。当然,本书中无论是古典学派还是实证学派,都属于刑法科学思想,尽管庄严但不无简单。
现在,西方早已从法治国到文化国,后现代思潮泛滥,对于反映现代思想的古典学派与实证学派都具有一定的冲击。在现代刑法的启蒙者中,我一直想补写两个人物,这就是迪尔凯姆(又译为涂尔干)与福柯。
如果说,古典学派对于刑法的认识还具有理性主义与法条主义的特征,那么实证学派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将刑法置于社会环境中加以研究,例如菲利的刑事社会学思想,完全突破了法条的樊篱。迪尔凯姆作为与菲利几乎同时代的社会学家,其在方法论上对于刑法的贡献尚未受到足够的重视。
迪尔凯姆将犯罪与社会结构紧密相连,揭示了两者之间的相关性,颠覆了犯罪是人类的病态现象,犯罪是社会的异常现象等传统观念。 论及刑法: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一个个条文构成的刑法典。
那么,刑法典背后又是什么支撑的呢?这就涉及刑法的法理。本书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没有条文的刑法领域——刑法的法理世界。
从孟德斯鸠到李斯特,从刑事古典学派到刑事社会学派,本书以刑法人物为经线,以刑法思想为纬线,勾勒出了刑法理念从近代到现代的历史转变。 作者简介 陈兴良浙江义乌人,1977年12月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04年被聘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主要研究成果:个人专著《正当防卫论》、《共同犯罪论》、《遗传与犯罪》、《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当代中国刑法新理念》、《刑法的价值构造》、《刑法疏议》、《本体刑法学》、《规范刑法学》等11部,主编《刑法全书》等20多部,合著《刑法学原理》等30多部,合译《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等4部。
目录 渴望启蒙(代序) 1孟德斯鸠:探寻法意 1。
1超越实在法 1。2刑法的精神 1。3犯罪的载体 1。
4刑罚的限度 2 贝卡里亚:建构公理 2。1追随孟德斯鸠 2。
2刑法的原则 2。3犯罪的本质 2。4刑罚的目的 3边沁:追求功利 3。
1实现最大幸福 3。2犯罪:禁止的恶 3。
3刑罚:必要的恶 4 费尔巴哈:崇尚威吓 4。1缔造实在法 4。
2罪刑法定主义 4。3权利侵害说 4。4心理强制说 5康德:弘扬道义 5。
1揭示法伦理 5。2犯罪不义论 5。
3道义报应论 5。4等量报应论 6黑格尔:诉诸理性 6。
1构筑法理念 6。2犯罪不法论 6。3法律报应论 6。
4等价报应论 7龙勃罗梭:遭遇基因 7。1方法论革命 7。
2犯罪天生论 7。3刑罚救治论 8菲利:防卫社会 9加罗法洛:回归自然 10李斯特:关切目的 缅怀片面(代跋)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