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规范刑法学 《陈兴良刑法学教科书之规范刑法学》

201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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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本书阐述的是一种内在于法条.依附于法条 的法理,法条所承载的规范在本书中占据着中心 的地位.从法条出发,并最终回归法条,对刑法 理

     本书阐述的是一种内在于法条、依附于法条 的法理,法条所承载的规范在本书中占据着中心 的地位。从法条出发,并最终回归法条,对刑法 理论进行规范的审视。这个意义上的刑法学,就 是本书之所谓规范刑法学。

《规范刑法学》一书是按照教科书体例编排的。全书分为刑法绪论、犯罪总 论、刑罚总论和罪刑各论四编。从总论到各论,是对刑法的体系性阐述。尤其是 各论部分,对刑法个罪进行了逐个解说,使本书的内容更为周延。

因此,本书是 我写作计划中的刑法学教科书。自1984年1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至今已经将近二十年。记得当年留校伊始,就接受了 1983年级本科生的教学任务,因而第一件事就是编写讲义准备教案。

由于当时 是两个人分工教一门课,总论与各论分别讲授一半,因而讲义也是总论一半与各 论一半,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今。此后随着刑法理论研究的体系化,尤其是更多 地给硕士研究生开课,授课不再完全依赖讲义。

因此始终没有一套完整的刑法讲 义,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虽然这二十年来,我出版了十多部个人专著,也主 编了一些刑法学教科书,但我始终想有一本具有个人学术风格的刑法学教科书。

这个愿望由于各种写作任务的挤兑,至今才付诸实施。现在完成《规范刑法学》 一书,实现了本人的这个心愿,不亦乐乎。     陈兴良,男,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

1977年12月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中国比较法研究会干事、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常委理事兼副秘书长。个人专著 :《正当防卫论》、《共同犯罪论》、《遗传与犯罪》等;主编《刑法全书》等20多部;合著《刑法学原理》等30多部;合译《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等4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