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波法官 [新华访谈] “铁案法官”邱波:刑事审判要求法官不能有灰色的地带

2017-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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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 北京市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鲁桂华,北京市先进典型"铁案法官"邱波七一前夕做客<新华访谈>,谈基层法院如何落实依法治院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 北京市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鲁桂华,北京市先进典型“铁案法官”邱波七一前夕做客《新华访谈》,谈基层法院如何落实依法治院,从严治党的情况。

曾审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件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邱波认为,法官要多角度提升职业素养,才能赢得当事人以及社会更高的信任与尊重,进而提升整个法律和法院的公信力。

邱波表示,对于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而言,所有的案子都关乎到人的财产权、自由权,甚至是生命权。刑事审判要求法官不能有灰色的地带,不能模棱两可。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办每一个案件都必须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果不谨慎,不仅会侵害当事人自身及其家庭的权利,同时也会造成对司法公信力的损害。

邱波认为,作为一名法官要从几个方面来提高裁判能力:首先要有深厚的法学功底,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第二,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倾听、梳理被告人和辩护人发表的意见,以言行来赢得当事人对法庭的信任;第三,法官应该加强对整个社会的认识,对人性有一定的洞察力。

因为很多案件可能背后还有很多的社会根源,法官办案不仅要遵守法律,还要强调社会效果,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最后,法官要有高出一般人的道德标准。只有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够得到更高的信任,进而提升整个法律或者法院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