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杀人案宣判 持刀杀人者被判无期徒刑
2016年3月19日凌晨时分,深圳福田区环庆文化广场发生斗殴案,一名19岁男子被捅身亡。涉案的6名被告人中有4人为未成年人,其中年龄最小的蔡某佳,年仅14岁,系深圳某公立中学初三学生,家庭富裕,而作案动机只因一个女孩。
南都记者获悉,这一案件中,直接持刀刺人的20岁男子蔡泽彬一审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悉,蔡泽彬系14岁“富二代”蔡某佳的朋友,当日因为蔡某佳的纠集,他为友出头,但被人打掉了眼镜。他心生不平,前往附近便利店购买刀具,返回将人捅死。当日前往现场助阵的另一名被告人周予浩,20岁,则同样被判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该案中其他涉案人员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