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贴小偷正面照引争议 被指涉嫌侵犯他人人格
据报道,一个多月前,小区连发盗窃案,业主对小偷深恶痛绝。6月初,警方将一个小偷抓到,并带其指认现场。见到小偷被抓,大家都很高兴,纷纷拍手叫好,不少人拿出手机拍照。之后,不知道是谁将拍好的照片打印出来,配上“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惩罚”。记者看到,这个贴了1个多月的告示贴,小偷面部清晰可辨,身着一件黄色衣服,在小区指认现场。
对此,小区业主都表示赞同。一位姓周的住户表示,因为小偷太猖獗,这样能起到警示和威慑的作用。“我觉得贴出来,大家都晓得他是小偷了,就会注意到。”其他受访住户也表示,“支持贴出来,小偷整的大家人心惶惶,这样让大家更安心。”但路过此地发现告示贴的市民刘先生认为此举“要不得”。
这一个多月内,他多次路过小区门口,张贴也贴了那么久,他觉得有些碍眼。“押送犯人都要戴头套,小偷也有肖像权嘛,这样欠妥,我觉得涉嫌违法。”记者向物管了解情况,一位物管工作人员只透露:该告示贴不是物管贴出,是居民所为,其他情况拒绝采访,“你们去找派出所了解,我们不知道。”在记者采访后,小区门口的告示贴已经被人撕下。
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树斌表示,居民张贴小偷的照片显然不妥,涉及侵犯人格权,有损当事人尊严。“公民在没有依法判决,判定有罪前,都不能认定是犯罪。”他认为,小区被盗居民愤怒的心情大家都理解,如果要张贴小偷照片做提醒,也应当采取遮挡的措施,“比如给当事人面部打马赛克,不要发正面清晰的照片都可以起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