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黑恶势力获奖 3名男子戴“熊猫头”去领奖50万
7月5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这一消息,并通报了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情况。发布会上,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向3名涉黑恶犯罪线索举报人共发放奖励金50万,其中2名各20万,1名10万。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警方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成功打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战果成效名列全国前茅。对此,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予以高度肯定,广东省公安机关也成为全国首个获得公安部通报表扬的公安机关。
三次集中收网打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
据介绍,省公安厅党委将扫黑除恶作为当前公安工作至关重要的任务来抓,研究确定了扫黑除恶“四必”工作原则——“线索必录、线索必研、专案必督、财伞必挖”。各地公安机关紧盯中央明确的10类打击重点,坚持专业化、精准化打击与集群化、规模化打击相结合,先后发起三次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一批“以黑护黄”“以黑护赌”“以黑护毒”“以黑护私”的涉黑涉恶团伙。
在开展强力打击的同时,广东警方坚决贯彻落实“两个一律”精神,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将查处打击“黑恶村官”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大力配合纪委监察部门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铲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出台奖励办法本月起实施
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广东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于2018年7月5日起施行。举报事项经查实并以涉黑涉恶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照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线索内容和奖励数额等进行严格保密。
举报黑恶势力犯罪,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材料;
二、举报内容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 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成功抓获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奖励标准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一)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0万至30万元人民币;查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奖励50万元人民币。
(二)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3万至5万元人民币。
(三)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万至3万元人民币。
(四)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省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
(五)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批准逮捕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
(六)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抓获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人民币;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