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笔迹】钱钟书私信涉及对名人负面评价 杨绛先生强烈抗议

201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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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核心内容:杨绛笔迹,"此事让我很受伤害,极为震惊.我不明白,完全是朋友之间的私人书信,本是最为私密的个人交往,怎么可以公开拍卖?个人隐私.人

核心内容:杨绛笔迹,“此事让我很受伤害,极为震惊。我不明白,完全是朋友之间的私人书信,本是最为私密的个人交往,怎么可以公开拍卖?个人隐私、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多年的感情,都可以成为商品去交易吗?年逾百岁的我,思想上完全无法接受。”

这是已故作家钱钟书遗孀杨绛先生最近发表的一份声明,令这位平素低调的102岁老人“无法接受”的,是将于6月21日举行的一场名为“《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专场”的拍卖会。届时,钱钟书夫妇与他人的私信将被拍卖。而私人信件是否允许拍卖?在许多人看来,这是法律问题,更是一个关乎信任的道德问题。

这批即将由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的藏品,包括信札和手稿一百多件,其中有60封钱钟书毛笔书信、6封钢笔书信和2件贺年卡片,13封杨绛钢笔书信和6封女儿钱瑗钢笔书信。拍品主体为上世纪80年代,钱钟书与时任香港《广角镜》杂志社总编辑李国强的书信往来,书信横跨1979年至1991年12年间。

“我当初给你书稿,只是留作纪念,通信往来是私人之间的事,你为什么要把它们公开?这件事情非常不妥,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请给我一个答复。”在得知这批私人信件将被拍卖后,杨绛先生立即给信件唯一收件人李国强打电话,而对方的回答则是:“这件事不是我做的,是我朋友做的。”

据悉,因工作关系,李国强与钱钟书相识于1979年。在这批信件中,从钱钟书称李国强“国强先生”到后来的“国强我兄”,可见两人关系的递进。在80年代,钱家与李国强交往甚密,友情深厚,钱钟书所著《也是集》和杨绛所著《干校六记》均首先交于李国强在香港广角镜出版社出版。

此后,李国强一直是钱家在海外的挚友,杨绛始终与其保持密切联系。她或许永远也不曾想到,这位备受信任的挚友,会将私信因商业目的转交他人,这也许是杨绛先生“罕见动怒”的最大原因。

此外,钱钟书私信涉及不少对他人的评价,更有些是他认为“不能公开说的话”,但如今,这些“不能说的话”的部分内容却被公之于众。譬如在一封写于1981年的信中,钱钟书谈到《红楼梦》英译本:“因思及Hawkes近以其新出译本第三册相赠,乃细读之,文笔远胜杨氏夫妇(杨宪益与戴乃迭),然而此老实话亦不能公开说,可笑可叹。”

此外,钱钟书在私信中也谈及了对鲁迅、茅盾等文人的评价,这些原本只对一人所讲的私密内容,现已挂在了拍卖公司的官网上。

很难想象102岁的杨绛先生站上法庭维权的场景,但这或许将变成现实。杨先生发表声明称:“对于我们私人书信被拍卖一事,在此明确表态,我坚决反对!希望有关人士和拍卖公司尊重法律,尊重他人权利,立即停止侵权,不得举行有关研讨会和拍卖。否则我会亲自走向法庭,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利。”

不想再被外界过多打扰的杨先生,现已不接受任何采访,而面对杨绛的强烈反对,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拍卖的本意是怀着对钱钟书和杨绛先生的尊重,委托人觉得这批东西的面世将对钱钟书和现代文学研究提供一些新资料。至于委托人身份,根据拍卖行规,拍卖公司表示不便透露。

对于信件持有者是否有权将信件用来拍卖,在法律上,这涉及隐私权、著作权、所有权、名誉权等多项权益。私人信件的本质,是个人之间基于信任进行的私密通讯。有人认为,作为信件持有者,物权的转移并不违法,而在更多律师看来,私信未经本人允许不能公开。

就在杨绛先生发表声明当天,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三所高校的民法、知识产权法和宪法领域的权威法律专家,对私信拍卖引发的诸多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专家一致认为:未经作者同意,拍卖私信严重侵害了作者及他人的隐私权和著作权,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应当依法禁止。

事实上,除了法律层面,也有学者指出,“此次事件看起来是两位先生遭遇侵权,深层次看,是人与人之间信任关系遭到破坏。”有网友表明:“对于某些人来说,那只是名人的书信,可对于杨绛、钱钟书,那是他们的感情、隐私和信任……用别人写给你的私人信件来卖钱,卖的是良知,信任,道德和友情。”更多人则在感慨,在这个物质时代,还有什么是金钱不能买的?

近些年,在拍卖市场,名人信札手稿的行情扶摇直上。据统计,最近五年,名人信札手稿成交价以每年至少30%的涨幅攀升:2009年,陈独秀、梁启超与徐志摩等致胡适的一批书信,以744.8万元的高价成交;2012年,轰动一时的梁启超“南长街54号重要档案”146个标的全部成交,总成交价高达6709万元;今年春拍,一页鲁迅手书《古小说钩沉》手稿拍出690万元,高出起拍价11.5倍……

事实上,中国文人自古就有以书信代替著作的传统,许多文人都把书信往来当做一种表达思想的重要途径。相比于文学著作,某种程度上,信件更能反映作者的真性情,这也是名人信札的特殊价值。

然而,在商业时代,名人私信正经历尴尬时刻。近年来,名人信札手稿在上拍后引发争端和争议屡见不鲜。这也招致了不少的质疑声:将名人私信公之于众,究竟是为了学术研究还是满足人们的窥视欲?

不久前,92岁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夏志清推出了新书《张爱玲给我的信件》,收纳了张爱玲103封私人信件,堪称目前公之于众的张爱玲信件“集大成者”。信件涉及张爱玲大量隐私,包括她晚年在美国的窘迫生活,引发了大量“张迷”不满,认为此书“践踏了张爱玲交付的情谊”。

随着北京市二中院叫停钱钟书书信拍卖,这场拍卖风波似乎应该告一段落。然而原上海古籍出版社社长魏同贤6月5日的一份声明再次掀起波澜,“钱、杨二先生给我信件全系伪造。”

据 媒体报道,在杨绛先生发出声明反对拍卖钱钟书书信后,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随即撤拍了三件信札。其中两件是钱钟书和杨绛写给魏同贤的,两封信的时间分 别是1997年和1999年。钱钟书在“信”中与魏同贤谈论《七缀集》和《谈艺录》出版前后的一些事宜,而杨绛则在“信”中闲聊了一些家常。

魏同贤对此在声明中表示,从未接到过杨绛先生的信件。“她是前辈,怎会突然和我叙起家常?”另外,对于钱钟书的信件提到购书一事,魏同贤也表示内容离事实太远。

上 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七缀集》初版于1985年12月,再版于1988年2月,增订本出版于1994年8月,钱先生却在1997年2月的信中提到购书,时间 难符。“我于1994年年初已卸编务,1997年年中正式退休,出版社的具体业务我从不插手,又何来为钱先生代购书籍之事?”

信中字迹大相径庭

魏同贤还表示,细看被撤拍书信影印件的字迹,与钱先生笔迹大相径庭。钱先生字迹圆润俊秀,书卷气浓厚,但该信却笔力生涩,了无生气,显系画虎不成之作。

只是令人不解的是,既然信件系伪造,为何杨绛先生在叫停保利方面拍卖时没有明言呢?

6月5日下午,记者致电上海古籍出版社,欲就魏同贤先生声明一事进行采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魏老已退休多年,无法提供联系方式。记者再次拨打上海古籍出版社办公室电话,接听的工作人员表示完全不清楚魏老发声明一事,随后挂断电话。

由于钱钟书、杨绛信札已经撤拍,6月5日,保利拍卖方面也未对魏同贤声明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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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拍信之一2012年曾现身

保 利拍卖宣布撤拍后,6月5日,记者登录保利拍卖公司官网发现,魏同贤所指的其中一封信件出现在保利2012年春拍百年书法专场目录中,内容是钱钟书与魏同 贤交流《七缀集》出版情况。拍品的说明中赫然写道:“收件人魏同贤,曾任上海古籍出版社社长,中国古典文学研究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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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证真伪不尊重杨绛意见 送拍人是谁

“收信人”三问保利拍卖

据 新华社电 原上海古籍出版社社长魏同贤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对保利拍卖公司发出了“三问”:第一、两位通信人都还健在,为何不能挤出一点时间问问书信真伪?第二、 书信涉及个人隐私,为何不尊重当事人意见拿出来拍卖?第三、能否告知“假信”送拍者姓名?魏同贤说,他4日已致函北京保利拍卖公司,要求了解送拍人姓名信 息,不排除会采取进一步措施,以追究损害其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魏同贤说,最近热心亲友纷纷告诉他,保利拍卖的书信中有两封是写给他的。听说此事,他感到非常惊讶。魏同贤回忆说,上世纪八十年代,他为出版钱钟书先生的《七缀集》曾与之频繁通信。钱先生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他寄信寄书。

这些书信因为大部分涉及公事,都交给上海古籍出版社归档了。其中仅有几封信属于两人私人通信,如今珍藏在家中,“我绝对不会拿出来拍卖,绝不会拿这些书信去谋利。”

魏 同贤认为,保利拍卖在这次事件中有两点需要反思。一方面,公民私信带有相当私密性质,拍卖公司理应尊重,在交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作伪、泄露隐私,以 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关于这些书信的真伪,保利拍卖甚至没有“挤出一点点时间”来向当事人求证,可见其责任心淡漠。而造成的结果,就是造假 书信堂而皇之地上拍,误导公众。(来源:北京晨报 记者:王歧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