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被罚10万元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法吗

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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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4年2月,方城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刑事诈骗案,案件的主角叫赵军,他与同伙以看病消灾之名骗取他人钱财.因犯诈骗罪,赵军获刑4年半,并处罚金8万元.判决生效后,赵军主动交罚金3万元,下余罚金因没找到赵军可供执行的财产,一直未得到执行.今年9月2日,方城县法院通过网络查询系统查明,赵军在新春支行开设的账户内有存款7.7万元,遂作出执行裁定,裁定将赵军账户中的现金5.06万余元(含执行费650元)元予以划拨.9月8日下午,方城县法院执行法官姬重起.冯森等人持工作证件和协助执行相关手续来到新春支行营业大

2014年2月,方城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刑事诈骗案,案件的主角叫赵军,他与同伙以看病消灾之名骗取他人钱财。因犯诈骗罪,赵军获刑4年半,并处罚金8万元。判决生效后,赵军主动交罚金3万元,下余罚金因没找到赵军可供执行的财产,一直未得到执行。

今年9月2日,方城县法院通过网络查询系统查明,赵军在新春支行开设的账户内有存款7.7万元,遂作出执行裁定,裁定将赵军账户中的现金5.06万余元(含执行费650元)元予以划拨。

9月8日下午,方城县法院执行法官姬重起、冯森等人持工作证件和协助执行相关手续来到新春支行营业大厅内,要求当班的工作人员齐兴娜协助办理相关手续。齐兴娜称主管领导正在开会,不能办理相关业务,要求执行法官次日再来。

眼看着下班时间马上到了,执行人员再次向该行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出示工作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内部规定不能对抗法律规定,并告知该行工作人员情况紧急,一旦账户的款被转移,国家的损失将无法挽回,请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主管领导协助办理业务。

但该行工作人员仍坚称领导正在开会,不便接听电话,坚持拒绝联系相关领导,并径行转身离开工作岗位,对正在讲理释法的执行法官不再理睬,导致执行法官无法对该款进行扣划。

鉴于新春支行拒不协助履行法律义务,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方城县法院遂于次日做出决定,以拒不协助法院执行为由对新春支行处以10万元罚款,并于同日向该行送达了罚款决定书。

新春支行接到罚款决定书后,该行行长卢秀云立即向其上级行农行唐河支行进行了汇报。唐河支行十分重视,责令责任人齐兴娜停职接受处理,并要求新春支行立即进行整改,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如何协助司法机关扣划存款进行培训。9月13日,唐河支行副行长李海林到方城县法院进行沟通,通报了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并对其下属行新春支行拒不协助法院扣划存款的行为表示歉意,表示将积极督促新春支行缴纳罚款。

目前,新春支行积极协助方城县法院划拨了赵军账户中的存款,并缴纳罚款3万元。方城县法院将继续督促该行尽快缴纳下余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