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门事件对公关的启示】政府公关案例水门事件与尼克松下台(二)
水门事件(Watergate scandal)或者水门丑闻,是美国历史上最不光彩的政治丑闻事件之一,其对美国本国历史以及整个国际新闻界都有着长远的影响。
在1972年的总统大选中,为了取得民主党内部竞选策略的情报,1972年6月17日,以美国共和党尼克松竞选班子的首席安全问题顾问詹姆斯·麦科德(James W. McCord, Jr.)为首的5人闯入位于华盛顿水门大厦的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办公室,在安装窃听器并偷拍有关文件时,当场被捕。由于此事,尼克松于1974年8月8日宣布将于次日辞职,从而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辞职的总统。
1973年7月,尼克松的一位总统助理证实,自1970年以来,尼克松把所有在他办公室里的谈话都秘密地录了音。7月24日,最高法院表决迫使尼克松交出64盘秘密录音带。这些录音带上可能有关于水门事件的证据。尼克松拒绝交出。堡垒开始从内部被攻破了。
这时已是10月,尼克松下令首席检察长理查森解除考克斯的职务。尽管考克斯是尼克松任命的对水门事件一案进行彻底调查的特别检察官,但考克斯坚持取回总统的秘密录音磁带。理查森拒绝执行总统的命令并辞去职务。副检察长拉克尔肖斯也拒绝这样做,被尼克松解除了职务。
最后,副检察长博克解除了考克斯的职务。这就是被人称作尼克松“周末夜的残杀”。继此之后,水门之火燃烧得更加炽烈了。 1973年11月,尼克松当着几百名报纸编辑的面说:“在我从事公务活动的所有年代里,我从未妨碍过正义。
我想,我可以这么说,在我从事公务活动的所有年代里,我欢迎这一类的检查,因为人民必须知道,他们的总统是否是一个不正直的人。然而,我不是一个不正直的人。”过后,尼克松指示他的新闻秘书,在回答新闻媒介的实质性提问时,“你要避而不谈,但要做得像平常那么自信,要自我掩饰”。
然而,所有这些努力都是徒劳的了。1974年7月末,尼克松以“妨碍司法程序,滥用职权,以及因不肯交出录音带犯了蔑视国会罪”而受到弹劾。8月8日,尼克松宣传辞职,第二天生效.
这是一则失败的政府公共关系实例。
水门事件本身并不是公共关系实例,但白宫围绕水门丑闻所开展的各种“工作”,已明显地暴露了他们在政府公共关系方面所犯的错误。这些错误恰恰是开展政府公共关系工作的大忌。
西方的公共关系专家指出,尼克松和他的助手并不了解什么是正当的公共关系工作,实际上,他们忽视了公共关系的每一条基本原则。众所周知,公共关系的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的真实原则。向公众通报的信息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社会组织如一个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尼克松政府面对新闻媒介的指责,开始采取“闭口不言,充耳不闻”的驼鸟政策,企图蒙混过关。岂不知这样做并不能很快平息水门事件。因为像水门事件这样的丑闻,一旦曝光后,当事人采取不置可否的态度本身就是一个不容放过的疑点。而这种疑点可能具有很高的新闻价值,记者和公众均不会就此罢休。
自认为“我们对此少说为妙,传闻自会过去,不必为此顾虑”,着实为公共关系方面的失策。掩盖事实的第二手——封锁消息。尼克松试图以控制政府方面的新闻发布来控制新闻界消息的来源。例如,他对一位助手说:“我们得留神这事,只能给他们提供其中的一些情况,而不能提供全部情况……”
俗话说,河里无鱼市上取。尼克松政府越是为采访调查设置障碍,越能激起记者追根究底的斗志。材料焉能仅靠政府当局提供?真相终能大白于天下。但是,当真相大白时,则无力补救.
公共关系中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的原则要求公关关系的主体必须尊重公众.”顾客第一”“消费者至上”的口号是企业贯彻公共关系原则的具体体现。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则是政府公共关系极为重要的原则之一。
然而,尼克松政府在软的一手不能得逞的情况下,拿出硬的一手-----开列“敌对分子名单”,企图用“联邦机器勒紧我们的政敌”。这种做法只能进一步激化已经公开的矛盾冲突,不但于事无利,反而使尼克松政府受到了更加猛烈的抨击。
拒绝参议院水门事件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是一种错上加错的愚蠢行为。借助于“行政特权”处理公共关系问题,其结果却恶化了公关关系,并引起新闻媒体对借助“行政特权”合法性的研究。以“国家安全”为由,为私闯精神医生办公室辩解,不仅显得那么苍白,反而使广大公众更丧失了对尼克松政府的信任。
因为公众会说这个政府既然能在这样的借口下对一位无辜的公民做出侵权行为,那么他就可能以同样借口侵犯其他任何公民的权利。如此蔑视公众、随意侵犯**的总统怎能让他继续坐在总统的宝座上?尼克松的下台自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