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君大案纪实 闪电追踪破大案 加格达奇区警方侦破“1·13”抢劫案纪实
黑龙江日报3月29日讯 1月13日5时30分,清晨的山城加格达奇,零下30度,寒气逼人。住在加格达奇区东山街的个体肉店老板刘某某(女,48岁)每天这个时间到铁路小市场肉店卖肉。当她刚刚走出家门不远,就被两名男子持刀拦截按倒在地,抢走其背包内现金4000余元及手机。之后两名劫匪消失在夜色之中。
案件发生,街头巷尾人心惶惶。为此,大兴安岭行署公安局、加格达奇区公安局两级公安机关闻警而动,办案民警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两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缉拿归案。
当时时值春节将至,此案的发生,给山城喜庆气氛蒙上了一层阴影,街头巷尾议论纷纷。
案情就是命令。接到报案后,行署公安局、加格达奇区公安局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刑警一中队精干警力组成的“1·13”专案组,全面展开侦查工作。清晨作案,极寒天气,人员稀少,这些都给侦破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刚带领专案组不气馁,迅速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之中。迅即,一张无形的大网悄然张开。
通过视频侦查,细致摸排,渐渐让外地暂住加格达奇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浮出水面,并确定了高某某的体貌特征及落脚范围。1月19日15时许,刑警一中队中队长王日辉带领一中队侦查员,经过设伏蹲守,在加格达奇区东岭13号楼高某某落脚点,将其成功抓获。
而另一名劫匪高某却负案在逃,给社会带来不确定的安全隐患。为此,专案组放弃春节假日休息时间,布置警力对高某原住地黑龙江望奎县严密布控,并在全国范围内展开通缉、抓捕。然而,狡猾的逃犯仍无踪影。
2017年2月,由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伟光、一中队中队长王日辉、副中队长赵鑫组成的精干抓捕组,在望奎县摸排线索时获悉,高某可能潜逃至辽宁沈阳市藏身。随即,抓捕组迅速赶往沈阳抓捕,经过秘密侦查,几经周折,掌握了高某在沈阳市于洪区具体落脚地点,2月20日18时,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抓捕组迅速出击,将高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某某、高某,在证据面前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原来,1月3日,高某从原籍望奎县来加格达奇找高某某,二人预谋抢劫做案,准备了匕首,经过踩点、尾随将在铁路小市场卖肉的刘某某确定为抢劫目标,并摸清了受害人刘某某的出行规律。1月13日凌晨4时许,二人相约来到刘某某居住的楼下,等着受害人刘某某出门,5时30分,当刘某某从家中走出来之后,二人便实施了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