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党瞧过来 电影《潘金莲》和小说有什么不同
其实有人开玩笑说这部电影其实就是“李雪莲和一群男人的故事”,在电影中,出场的重要男性有秦玉河、赵大头、王公道、马文彬、郑重、贾聪明、史为民、果农这么几个人,算挺多了的吧。
但是在小说中李雪莲接触过的男人比这个多得多,还有什么法院专委董宪法、县信访局长老吕、副市长刁成信、镇长赖小毛等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算盘。不过因为电影毕竟时长有限,所以这些人物就没有在电影中出现了。
在小说中,李雪莲的大儿子归前夫秦玉河,小女儿归李雪莲抚养,但小女儿跟李雪莲并不亲近,反倒是大儿子比较孝顺。在秦玉河出车祸逝世后,为了让李雪莲相信这个事实,县政府的人把李雪莲的大儿子接到了北京,让他告诉自己正在北京上访的母亲秦玉河逝世的事实。
而在电影中,由于时间线的修改,李雪莲大儿子这个人物没有出现过,秦玉河事故身亡的事,是由在北京围堵李雪莲的公安法院的人告诉她的,这个情况下,李雪莲的第一反应应该是怀疑真假,但电影中她直接接受了这个事实,没有原著合理。
相比起电影,小说中赵大头和李雪莲的关系更加详细。他俩从初中时就是同学,暗恋李雪莲的赵大头从高中开始给他送了两年多的大白兔,高三毕业时还强吻了李雪莲。但因为胆小,赵大头最终也没得手。
李雪莲半推半就地与赵大头发生了关系以及赵大头与贾聪明的密谋被李雪莲发现,两人最终分道扬镳这些桥段,小说与电影都保持了一致。不过还是因为时长原因,电影中没有详细地说十年后赵大头和李雪莲的关系是怎么变好,而在密谋败露后赵大头和李雪莲的关系变成了什么样。
在原著中,李雪莲告状告了20年。而电影中,则改成了十年。原著小说中,李雪莲从29岁告状到49岁,年龄跨度大,让范冰冰诠释49岁的中年妇人,对服化造型,和对演技本身都是过大的挑战。之前的路演中冯导也提到过,希望所有细节都保证真实度,年龄跨度越大,真实度自然就会降低。
电影把二十年变成十年,不但减少了电影的投入,还降低了拍摄难度。不过最重要的一点是“二十年”和“十年”都不会导致电影和小说的神韵不同,所以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在电影的结尾,李雪莲在北京开了家餐馆,然后她遇到了一个“老熟人”,因为她而被撤职的原县长史为民。其实在小说中他回到老家开了家餐馆,而且平时最喜欢的就是打麻将,而在电影史这个史县长则是回家开了个木器厂。
在小说中,史为民一次在北京买不到春运回家的票,后来他模仿李雪莲举起了一张写着“我要申冤”的纸,然后顺利地被警察当成上访者给送回家了。在电影中没有这个情节少了点讽刺的意味。
在电影的最后结尾,通过李雪莲跟史为民的谈话我们才知道她告状的真正原因。原来表面上是为了一套房子,实际上是为了多生一个孩子。但在假离婚成了真离婚之后,一气之下,李雪莲肚子里的孩子没保住。
但是小说一开始就交代了这个原因,而且孩子也生下来了,不过秦玉河却跟别的女人结婚还生下了这个孩子。因为咽不下这口气,所以才开始告状,然后告状慢慢变成了一种习惯,所以在秦玉河死后,李雪莲就不知道要干嘛了。
在小说中,李雪莲和秦玉河原本是要假离婚,结果弄巧成真,李雪莲因为咽不下去这口气才想要让老胡去杀了秦玉河。不过后来听了别人的话,就决定去告状,要去搞得秦玉河家里鸡犬不宁,所以才开始告状之路,最后一步步去了北京。
而在电影中,李雪莲到了市里上访,但是结果最终到警察局“喝茶”去了,她觉得自己告不赢,然后去找秦玉河要说法,结果被秦玉河说是“潘金莲”,咽不下这口气的她找到了一直对自己有的好感的老胡,想让他去杀了秦玉河和一众官员。
李雪莲第一次到北京告状就成功了这事,在原著里细节更加丰富。在赵大头所在政府招待所住下的李雪莲,一早起来准备去告状,被当成工作人员坐上了政府的车,顺利进入人民大会堂。在大会堂里还被当成代表,最后被识破了当场喊冤,被警察当场拿下,又被路过的首长秘书救下,这才到了首长这。
而在电影中,就少了这些桥段,而是直接展现了开会的场面。而最后首长在讲话的时候才将李雪莲的事情说出来:“我早上遇见了件奇事,一个妇女拦下了我的车喊冤。”并没有展现李雪莲和首长交流的情形。
在电影中李雪莲第一次上访成功了,而且见到了首长,没有受到过多的阻拦。然后接着是十年来坚持不懈地在人代会之间上访告状,最后一次告状在北京被王公道等人找到,同时也因为秦玉河死了而放弃。
而在小说中,李雪莲第一次去告状就被警察查了身份证,在之后十九年的进京上访过程中,她都被各级警察给拦了下来,没有成功过,在小说中的过程比电影展现出来的辛苦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