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华为”系背景是军工中国保利

201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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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成立于1987年的华为技术,早期持股股东均为法人股(分别为深圳市华为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为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

成立于1987年的华为技术,早期持股股东均为法人股(分别为深圳市华为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为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会)。2001年,任正非作为自然人股东,出现在华为技术的持股股东名单中(另一股东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2003年3月14日,深圳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并成为华为技术的持股股东,任正非退出华为技术自然人股东,取而代之的,则是当时华为负责财务的执行副总裁纪平,以象征性的万分之一比例,和华为控股一起,成为华为技术的持股股东。这种临时性举措,也成为后来 “纪平曾经是公司自然人股东之一”(惟一曾经拥有和任正非同等意义身份的象征)传闻的来源。而事实上,这仅仅是因为华为控股股东变更过程中的插曲而已。


纪平作为自然人持股,开始于华为控股成立,结束于2004年12月,任正非再次成为华为技术自然人股东。自2004年至2008年,任正非同时拥有华为控股和华为技术的自然人股东身份,而到2008年5月,华为控股开始单独100%持有华为技术法人股权,而任正非则成为整个华为集团,唯一作为自然人股东的人。(见表: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注资及持股转变。)
甚至华为董事长孙亚芳,也不能享有这种独一无二的权利。更甚至于,身为总裁的任正非,拥有对董事会决议的一票否决权,这和任正非倡导的公司现代管理制度相比,形成了鲜明对比;能够让这种“一票否决权”合理化的理由,就包括了独一无二的自然人股东身份。


但是,公开化的“惟一自然人持股人”身份,只是表明了任正非在整个华为集团独一无二的地位;而要拥有任何时刻都能掌控华为的能力,显然仍然需要从法律层面入手。
华为属于谁?
尽管华为多年来,一直对内部员工进行配股,但这些股票并非真实存在。2003年,一份广东省高等法院的判决,确定了华为员工持有的股票,仅仅属于“虚拟受限股”,即该股份在法律意义上和公司所有权毫无关联。而能够决定华为集团归属的,仍然在于任正非持有的自然人股份,以及“华为控股工会委员会”所持有的近99%的法人股股权。
对于任何公司,无论上市与否,股权和利益最终,都可以归结到个人占有的比例和份额。而“华为控股工会委员会”所持有的华为技术近99%的股权,又属于哪些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