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案二审CEO当庭认罪 王欣会被判几年
2013 年 11 月 18 日,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从位于海淀区的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查获快播公司托管的四台服务器。之后,经过公安机关对上述服务器中的三台提取的 29841 个视频文件进行鉴定,认定其中属于淫秽视频的文件为 21251 个。
2014 年 4 月中旬开始,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公安部、工信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广东省“扫黄打非”办、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对快播公司传播淫秽色情视频行为进行查处。2014 年 4 月 21 日,大批警察进入深圳快播总部,将公司所有电脑封存调查。随后不久,快播的高管被带走调查。但快播公司法人王欣一直外逃。
距离上一次庭审已经过去八个月之久,但不少人应该还记得当时的场景,在今年一月初的庭审中,快播案创造了百万人"围观”的历史记录,乐事薯片躺枪,B站弹幕看都看不过来。总时长达到20多个小时,最高时有4万人同时在线。
其中最大的亮点是王欣的辩护律师。他发表了三项“无罪辩护”:一、“别人也这么干,为毛你只抓我,不抓他们?”二、“我们只做技术平台,跟内容无关,技术平台无罪!”三、“就算用户不用我们的技术,也会用其他公司的技术。”
2013 年 11 月 13 日,腾讯视频、乐视等多家视频网站及版权方向快播提起诉讼。
2014 年 8 月 8 日王欣被逮捕归案,起诉正式开始。
2015 年 2 月 6 日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6 年 1 月 7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地下闭庭审理快播及其高管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涉嫌传播淫秽物品取利罪一案。
快播公司及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四名高管出庭受审。庭上,五名被告都否认了控罪,王欣称:“技术本身并不可耻”。王欣以快播是一家技巧公司,不临盆、不发布、不传播淫秽视频,且外部有防备不法视频的“110 体系”为来由,对公诉人的控告停止辩护。
针对公诉人出示的一系列证据,快播方的辩护律师团队觉得,部门证据收集法式不合法、不该被法庭采纳,且现有证据不足以作为入罪根据。
2016 年 1 月 8 日海淀法院宣布择日宣判,公诉人建议判处王欣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6 年 9 月 9 日当天庭审,审理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快播不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一案不在审理之列。
庭审过程中,快播公司表示认罪认罚,对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事实都没有意见。作为快播公司创始人兼 CEO 的王欣也表示认罪认罚,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意见,并且发表了一长串反思和忏悔,对于自己未能监控淫秽视频传播,更多地选择了公司利益而不是社会责任。快播公司的其他涉案人员也都认罪伏法,表达了深刻的反思,承认对社会的不良影响。
快播涉传播淫秽物品案今日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快播公司、王欣、张克东、牛文举均表示认罪悔罪。吴铭表示快播公司犯罪成立。在法庭辩论最后阶段,王欣辩护人建议对王欣在三年左右量刑。之后,法庭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另期宣布。
北京海淀法院于今日上午继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后,公诉人、辩护人、合议庭进入法庭。审判长宣布带被告单位、被告人到庭。审判长宣布开庭,说明就涉案服务器有关问题的检验情况、本案审限问题,并宣布经过召开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后,合议庭决定恢复法庭调查,再次进行法庭质证。
庭前会议上,公诉人申请补充出示原已移交法院但开庭时没有宣读、出示的证据,辩方对此无异议。公诉人当庭补充出示证据,被告单位、被告人及辩护人发表意见。另经审判长询问,被告单位、被告人没有补充证据。审判长询问被告单位、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快播公司、王欣、张克东、牛文举均表示认罪悔罪。吴铭表示快播公司犯罪成立。
任何平台都不能超越到底伦理底线,都应当承担网络安全义务。9月9日再次开庭的庭审现场没了第一次开庭时的辩控激烈交锋,也没了无罪辩护,取而代之的是罪轻辩护。在最后陈述环节,全程几乎未曾发言的王欣,对于快播公司涉嫌传播淫秽视频的指控,明确表示认罪,还用了“有必要深刻反思”,曾“偏执地认为我没有犯罪”等字眼。
王欣辩护人建议,本案可以按照情节严重来处罚,建议对王欣在三年左右量刑。辩护人认为王欣有自首情节。王欣被韩国拒绝入镜后没有完全失去人身自由,他完全可以选择不再回国,在这种情况下王欣本人是很清楚后果的,而且他本人很清楚回国的后果就是被抓,王欣主动配合工作组自愿上了回国的飞机。王欣当庭认罪,总体构成了自首,请法庭对王欣考虑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