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爆炸前12小时 《南方都市报》:冀中星引爆前12小时
7月20日下午18时许,山东菏泽人冀中星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引爆土制炸药自残,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冀中星后被送至积水潭医院救治,手腕以下被截肢。
7月21日,鄄城官方发布新闻通稿称,冀中星于2005年6月28日在广东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门口,遭到该村治安队员殴打致残。后经多方协调,2010年4月6日,东莞市公安局给予了10万元赔偿。
据冀中星新浪博客此前自述,事发后,经医院诊断查明,冀中星身体多处重伤,尤其是腰1椎体暴裂性骨折导致完全性瘫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005年7月28日,冀中星委托律师向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提出行政赔偿申请,要求确认新塘治安队暴力殴打申请人致其伤残的行为违法;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赔偿医疗费、残废赔偿金共计人民币约34万元,但最终未得到法院支持。此后,冀中星曾为此长期上访,直至机场爆炸案发生。
7月22日,《南方都市报》刊发该报记者孙旭阳的深度报道《冀中星引爆前12小时》记述了冀中星在首都机场引爆自残前12小时的行踪,财新网转引于此,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