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家伦的经历 经济学家陈岱孙:清华“教授治校”的体制是如何形成的?
清华大学前校长梅贻琦先生对于这个体制的形成和巩固起过一定的作用。梅于1931年年底起任清华校长,直至1948年冬。清华的这个体制是在他的任期内得到完全的确认和巩固的。必须指出,这个体制,在当时南京政府教育当局看来是“土制度”,在许多方面没有法令、规章的依据,而且有些还和那时的法令、规章相抵触。
所以,如果当校长的不承认这个体制,他也是可以振振有词而得到教育当局支持的。三十年代中期,蒋梦麟从教育部长下台来北京大学任校长时,就曾针对当时正在清华形成的体制宣称他主张“校长治校,教授治学”。
他这个主张其实也无可厚非。如果校长能真正地把校治起来,广大的教师是不愿多管闲事的。但在动荡的三十年代,至少在清华,是不具备这条件的,梅贻琦先生对于这一体制在清华确立的作用,正在于他在整个十八年校长任内对于这一体制的赞同和扶植。
促使这个体制在清华大学形成的因素至少有两个。其一是在二十年代末到三十年代初年间,清华没有校长(或者名义上有校长,而校长不发生作用)。在这时期内,校务由一个以教务长、秘书长、各学院院长(除秘书长外,都由教授兼任)组成的校务会议维持。
清华是一个年轻的大学;它在1925年刚从只具二年制初级大学程度的留美预备学校改为四年制的正规大学。清华当时的教授大部分都是三四十岁,对事业有进取心,不满足于仅仅是维持现状的局面,他们要求有一个在可以撇开校长的情况下,自动推动学校工作的力量。其次,国民党派系打入学校的阴谋引起了广大教师的戒心和厌恶。他们希望以校内学术自主的口号,对抗来自校外的政治控制。
严格说来,清华校内这个领导体制的形成,始于1928年北伐军到了北京之后。但在1928年以前,就存在着这一体制的胚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