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猖狂的时代 丈夫虐待毒打怀孕妻子

20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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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以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建立感情,稍有不顺就对妻子大打出手,我省下达首个“反家庭暴力告诫书”;离婚前,妻子回家看望女儿,不料被打断肋骨……3月23日,我省多家法院向媒体公布一批刚审结的家庭暴力案。

1月6日,社旗县法院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申请人邓女士和王某于2008年2月22日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吵架。2012年,邓女士外出打工至今,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名存实亡。邓女士在等待开庭期间,前往丈夫王某处看望女儿,不料遭到王某拳打脚踢,经报警后才被制止,邓女士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头外伤综合征、右侧第7肋骨骨折、腰部软组织损伤等。

其间邓女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在开庭前,法官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送达邓女士手中,并及时将裁定书送到被申请人王某及其住所地的派出所、居委会、妇联等相关部门。

人身安全保护令,将为遭受家暴侵害的受害人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一定程度上可有效防范家庭暴力发生。

3月3日,郏县法院受理一起因家暴引起的离婚案。原告王女士称:她与被告宋某于1998年2月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稍有不顺宋某就对她大打出手。2000年儿子出生,她强忍着与宋某继续生活。2007年,她与宋某外出打工,与异性说句话,就会遭到宋某的毒打。2014年,女儿出生后,她在家照看女儿,宋某以不会挣钱为由经常对她打骂。今年3月1日,宋某喝醉酒后无端找事打她,致使她脸部、眼部、脖子上多处受伤。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案情,并联合当地妇联、派出所、村妇女主任共同做工作,当地派出所首先向宋某下达了“反家庭暴力告诫书”。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不会再对原告打骂。王女士得知反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威力后,答应再给丈夫一次机会。据了解,该家暴告诫书也是今年3月1日,家暴法实施后,我省见诸媒体的首个家庭暴力告诫书。

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作为认定家暴发生的证据,而反家暴告诫书可以作为认定家暴的证据,它既是对加害人的震慑,也是受害人再被加害后维权的证据。

3月7日,一起因家暴引起的离婚案,被新密法院岳村法庭副庭长虎智霞用调解方式解决,让很多人始料不及。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名叫李梅(化名),18年前,她和王某喜结连理。婚后生了两个儿子。转眼大儿子已考上高中,为缓解经济困难,李梅外出打工。但始料不及的是流言传到王某耳中后,王某开始对李梅破口大骂甚至暴力殴打。为了孩子,李梅只好忍气吞声,但王某竟变本加厉。无奈之下,李梅要求离婚。

看到李梅脖子上的勒痕、身上被烟头烫过的伤痕后,虎智霞决定先调解此案。考虑到王某和李梅有两个孩子,判决不利于缓和双方矛盾,虎智霞便多次奔波在两人之间做工作。几天后,王某主动找到法官,表示同意离婚,小儿子由李梅抚养,并表示离婚后会改掉多疑、爱打人的毛病,争取将来能与李梅复婚。

法官不能完全充当消极的居中裁判者,要坚持调解优先,促使当事人之间恢复感情、消除对立、达成和解。

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刘天华表示,去年家事纠纷占全省法院收案数的近四分之一,有的基层法庭甚至占到了60%以上,审理好家事案件意义十分重大。目前,案件一来,法官先问是否愿意离婚,一说愿意离,审判方向马上转变为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至于当事人感情的修复,法官过问不多。因此,今年最高法院提出要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

我省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中,要强调修复婚姻家庭关系。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如果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不能解决,一般不能判决离婚。要运用好家暴禁止令,预防家庭暴力。

十几年了,丈夫总是对自己拳脚相向,即使是在章女士(化名)怀孕期间,也毫不收敛。一次次被打得鼻青脸肿,一次次被伤得求医住院……这样的婚姻如何维持得下去?

今天,章女士终于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欲结束这段噩梦般的婚姻。上午,拱墅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开庭。

今天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第一天,这起案件颇受关注,案情也让在场的旁听人员唏嘘不已。

章女士和顾先生(化名)是安徽老乡,2004年,他们经过朋友撮合并最终走到一起。

不过他们婚后的生活,并没有顺风顺水。第二年,章女士怀孕了。在常人看来,怀孕的女人应该幸福的,应该被呵护、被照顾。不过这一切对于章女士来说,都成了奢望。

章女士说,在她第一次怀孕的日子里,丈夫非但不关心、不照顾她,而且经常对她拳打脚踢,那一年,章女士受过的苦只有她自己知道。

有一次挨打时,章女士的肚子已经隆起很明显了,但为了保护腹中的孩子,她顾不上护头,双手紧紧护住腹部,生怕孩子受伤……好在几个月后,他们的女儿降生,幸好是个健康的孩子。

那些年,章女士被顾先生殴打的次数数不胜数,章女士好几次还报了警,但一旦到了派出所,顾先生的态度就会180度大转弯,低头认错、频频道歉;加上民警苦苦相劝,章女士的心又软了下来。

2011年,章女士怀上了二胎。这一次,丈夫依然没有收敛,拳脚相向还是家常便饭。

一般来说,怀孕的女人体重都会上涨,但章女士在那段怀孕的时间里,体重竟然下降了十几斤。章女士回忆,在那段时间里,丈夫常常每天只做一顿饭给她吃,中午只能吃点剩菜剩饭,如果章女士稍微说一下,就又免不了受一顿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