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被告人陈世峰为何撤诉 父母是农民没钱请律师
“江歌案”被告陈世峰不再上诉。2017年12月20日判决后,陈世峰于22日上诉,29日陈世峰撤诉,上诉期限是1月4日,东京地方法院1月5号正式公布陈世峰撤诉消息。此案就此结束,陈世峰被执行20年刑期。不过,江歌妈妈认为,虽然日本法庭的判决仅仅还了江歌的清白,并没有还江歌公道!也没有还自己全部真相!
@苦咖啡-夏莲 1月5日 22:39 发布了头条文章:《生死相依!》
2018年1月5日。
我的爱女江歌被害429天。
2016年11月3日凌晨,我的爱女江歌在日本东京中野区二楼家门口被陈世峰残忍的杀害。11月7日日本警方以恐吓刘鑫罪逮捕陈世峰,11月24日以杀害江歌罪逮捕陈世峰,12月14日以恐吓罪杀人罪起诉。
2017年12月11日--15日、18日在东京地方裁判所开庭审理,12月20判决有期徒刑20年,12月22日,陈世峰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12月29号,陈世峰撤回上诉,2018年1月5日,判决生效。
这一年多来,十分感谢许许多多给予我帮助和支持的好心人,没有你们的关爱,我支撑不到今天,是你们让我感受到了寒冬中的一份温暖,谢谢你们!
江歌被害案已经判决结束,一些指指点点的看客们,也该散了,该取消关注的取消关注,该绕路的绕路吧。
我自己的路,还得走下去,我选择什么样的路,最终结局由我自己承受!
只是,我的歌儿,日本法庭的判决仅仅还了你清白,并没有还你公道!并没有还我全部真相!
我的歌儿仅脖颈处被刺12刀,身穿的风衣上刺透的和未刺透的有多处刀伤。
歌儿,自从你在我的身体里扎根,我们就是一体的,从此生死相依!
歌儿,妈妈对你的承诺,永不食言!
歌儿,妈妈对你的爱,永不后悔!
另外,即将被转移到正式监狱的陈世峰,也接受媒体独家对话,总结以下三点,陈世峰不上诉的具体原因。
1、对检方未做充分调查表达强烈不满 刀不是自己
陈世峰在与李淼四次对话中,用较长篇幅表示检方没有做充分的调查,再三强调刀不是自己的,刘鑫的证词不全部是事实。造成江歌致命伤的左总颈动脉贯穿伤是自己无意为之。并表示自己曾经学过武术,如果真有心想杀害刘鑫和江歌,本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两人推进屋内制伏。
2、父母道歉信中原谅自己 令江母很生气
陈世峰:“我每天都在反省。每天想到受害者、自己的家人,非常懊悔。我向江母多次道歉,江母不接受。我想做点什么,但又不知道现在自己能做什么。 我现在是“万念俱灰”。犯下这么大的罪,谁都不会原谅我,我自己也不能原谅自己。最悲伤的是江歌不能死而复生。但是如果江歌母亲了解事实的真相,她或许会理解我的想法,只不过她并不了解。”
3、检方指控不符事实 没钱聘请律师上诉
陈世峰仍主张刀不是自己的,并表示:“家里没钱上诉,父母是农民出身。听到判决结果,大脑一片空白,做梦都没想到,震惊,受打击,无奈。 自己的梦想是当同声传译,现在没有将来了。20年,就像是被人丢弃到外星中一样。他用一个词形容自己目前的心情。”
然而,咪蒙新发推文《陈世峰被判20年,江歌妈妈被判无期》全文如下:
今天下午,陈世峰的判决出来了。
其实之前我们就知道,陈世峰很难被判死刑。
根据日本法律,只有蓄意谋杀两人及以上,才有可能判死刑。
而且在日本,从判决死刑到执行死刑,至少要七八年。
我们知道这一点,我们依然期待破例。
哪怕他被判死刑之后,还要等上七八年。
因为我们在等,陈世峰也在等。
我们多等一天,就多一分快意--毕竟他可以杀人偿命了。
陈世峰多等一天,就多一分煎熬--毕竟他需要杀人偿命了。
这样的煎熬,是陈世峰应得的报应。
我们期待奇迹,然而奇迹没有发生。
今天下午3点,陈世峰被判20年有期徒刑。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陈世峰毫无悔意,全程都只干了一件事:给自己洗白。
他说,刀是刘鑫递给江歌防身的--刀不是他的。
他说,他也不是故意要捅江歌的,而是在抢刀的过程中,不小心刺到江歌脖子上的动脉的--他不是谋杀,而是误伤。
他说,他之后捅了十几刀,是因为反正江歌已经受到致命伤了,再捅几刀,让她死透,因为自己家里穷,赔不起医药费--他不是非要杀人,而是不想给家里添麻烦……
最无耻的是,他还请求法官判他杀人未遂……
人都没了,你特么还未遂?!
问题是,新闻上说,“尸检结果显示,深度最浅的刀口有6.5cm,最深的有8cm,其中还有重复的穿透性刀伤。也就是说,陈世峰几乎用整个水果刀,插进江歌颈部后,再把刀拔出来,又重新刺了进去。”
这种极度暴力的操作,陈世峰还说自己是不小心刺到的。
特么有没有天理?!!
在法庭上,陈世峰还各种狡辩。
他说江歌拿刀攻击他,刺伤了他的右眼,法医却证实他右眼的疤痕是旧伤。
他还说江歌曾经去学校找他,要了10万日元,给刘鑫堕胎用,然而事实证明,根本就是污蔑。
现场的人都说,陈世峰在整个审判过程中要么极其冷漠、毫无表情,要么就是迷之微笑。
只有检方的证词不利于他的时候,他才会皱一下眉头。
特别诡异的是,今天宣布判决结果前,他的律师哭了……
是的,是律师哭了。
陈世峰跟着也哭了,他还给江歌妈妈下跪磕头,被很多网友称为“表演性忏悔”。
整个庭审过程中,他真正意义上的情绪崩溃,只有一次,是听到判处20年徒刑的时候,他满身冷汗,然后晕倒。
就像江歌妈妈说的,只有他的利益受到威胁时,他才会真正恐慌。
所以江歌妈妈对20年处刑的判决不接受。
这也是我最真实的感受,我尊重这个结果,但我很难接受。
在日本,20年判决,对陈世峰来说,很重;
但在我心里,20年判决,对陈世峰来说,太轻。
很多人说,判20年也好,死了不是便宜陈世峰了,让他多活20年,好好去忏悔,让他生不如死。
这种说法真的太天真了。
如果懂得忏悔,他就不是坏人了。
我采访过一些狱警,他们真的说,犯人只有在被判死刑的那一刻,只有他们真实面对死亡的那一刻,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的罪行,才真正能够产生对生命的敬畏。
所以,我真正相信的,就是最简单的道理:杀人偿命。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公平和正义。
然而,这一切有什么卵用?
现实只会让我们无能为力。
陈世峰并不会像我们想象中那样,过得很艰难。
日本的监狱非常人性化,环境优雅、饮食健康,马桶盖都是加热的,人均居住面积达到6-7.5平米,犯人还有体育馆、图书馆,每天还有2.5个小时的自由活动……
20年之后,陈世峰才46岁,人生还有很多可能。
他甚至可以申请不引渡回国,可以一直待在日本,想干嘛干嘛……
而江歌妈妈,一定会比我们想象中,更不容易。
庭审上,当检方提出最高刑罚是20年的时候,江歌妈妈绝望了,说,希望让陈世峰当庭无罪释放……
意思很明显了,她不再相信法律了,她要和陈世峰同归于尽。
她早就把江歌的遗物带回家了,放在江歌的房间里,她每天都会在江歌的房间里待很久,她用江歌的手机给自己发短信,假装江歌还活着。
很多人说,凶手已经被判决了,你可以放下了。
可是,就像杭州保姆纵火案里的林先生那样,他说,你们说的放下是什么意思,是让我忘掉我的家人吗?我做不到,我放不下。
在这个事件里,江歌的人生完了,江歌妈妈的人生完了,江歌外婆的人生也完了。
然而,只有一个人,人生还可以重来。
那就是杀人犯。
如果说陈世峰被判了20年,那江歌妈妈就是被判了无期。
我想到这里,就觉得这个世界极其不公平。
如果恶魔可以好好地活在人间,那要地狱干什么?
如果好人注定在人间受到折磨,那天堂不如不要。
我们总要做点什么。
如果陈世峰让江歌妈妈看到,人性的恶有多彻底;
那我们就让江歌妈妈看到,人性的善有多执着。
今天晚上9点,我联系了江歌妈妈,她说,回国内会需要我们帮忙。
江歌妈妈,我们等你回来。
以上是咪蒙新发推文《陈世峰被判20年,江歌妈妈被判无期》,你的看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