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被查弃车走人 担心扣分请求交警多罚款
7月7日下午,昆武交警在昆明西北收费站查处交通违法,宁某驾驶一辆前牌照被泥浆遮盖、后牌照缺失、车尾喷涂放大号牌的皮卡车,被交警拦下检查。按照法规,宁某因未按要求安装号牌将面临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昆武交警杨建飞介绍:“司机宁某一听要一次性记12分,一下子就不干了。他说‘我为老板开车,号牌缺失又不是我干的,12分记在我的B2照上,要降成C1照的。我可不愿为老板的问题被记满12分。最后我们只得将皮卡车暂扣,到13日,都还没人来处理。 ”
9日上午,同样在西北收费站,一辆满载35人的大客车因为脱检,司机卢某被处罚200元、记3分。得知处罚内容后,卢某跑到收费广场对面,拦了一辆车自己往昆明方向去了,丢下大客车和车上的乘客不管。
由于客车不合上路规定,昆武交警请派车单位另开来一辆客车转运乘客。由于核载只有29人,交警又调集了一辆民用车,将所有乘客送往目的地武定。
事故中队长王浩介绍:“后来查到卢某的A1驾照已经记了9分,他逃跑的原因可能是担心被记满12分,这样的话他的A1驾照将降为A3、B1、B2,就不能再开大型客车了。”同样,昆武交警暂扣的这辆35座大客车,单位和司机卢某至今都没人来处理。
为什么大型车辆驾驶员这么害怕记分,宁愿采取逃跑或坚决不接受的方式来逃脱记分?据介绍,自从2013年公安部123、124号令中增加“A、B类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 12分,驾照将降级”的内容,很多大型车辆驾驶员都担心记分,每遇被查有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他们都会求交警:“罚款多一点都可以,能不能不记分?”
律师:交通违法记分 应由驾驶员承担
7月14日,昆明鑫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爱国对记者解释:“宁某认为后车牌缺失不是他干的、卢某觉得大客车脱检是老板的问题,与自己无关,不愿拿自己含金量较高的A、B类驾照来替老板承担责任,这是不对的。无论到哪里开车,接车时驾驶员都应该确认车辆一切正常,驾车上路后发生的违法行为,甚至交通事故,都与驾驶员直接相关,所以,在行车过程中发生的行政处罚等,都应该由驾驶员承担,包括记分。”
那么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老板对车辆状况监控不严、司机被迫驾驶“问题车辆”的情形,那么,拿A、B类驾驶证的司机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刘爱国建议:“首先,司机在受聘时,一定要与老板在合同中写明,拒绝驾驶任何有违法情形的车辆。其次,当车辆存在不正常情形时,驾驶员要拒绝驾驶这些车辆。
刘爱国也提醒:作为驾驶员,车辆的不正常状况一定要及时向老板反映,马上纠正,以避免自己被记分、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而明显应该由驾驶员负责的部分,比如,号牌被泥污遮盖、反装号牌等可自己纠正的违法行为,驾驶员也不能赖到老板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