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整治车窗抛物 罚款200扣2分
重庆市交巡警总队8月17日公布,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为出行营造更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即日起,该市将开展“拒绝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主城各区交巡警将在每日7时至10时,以城区主干道为重点,联合辖区市政部门执法人员,设置至少2个固定检查站,其中,洋河立交、新牌坊转盘为必设点,检查站设置“车窗抛物”检查站牌,严格依法查纠车窗抛物突出违法行为。另外,各交巡警支队还将加强辖区日常车窗抛物行为查处,对城区干道进行动态巡逻,及时发现制止车窗抛物违法行为。
该市交巡警总队表示,在专项整治中,交巡警发现驾驶人“车窗抛物”的行为,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第90条规定处以200元罚款,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人记2分。而对于乘车人“车窗抛物”的行为,交巡警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6条规定、第89条规定处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