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善武再审 孙善武案提请再审已获立案

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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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笔者从孙善武家人和孙善武辩护律师处得悉:山东省高级法院已接受孙善武对其案件提起再审的申请并立案.孙善武的再审申请是由孙善武亲笔手写,由秦城监

笔者从孙善武家人和孙善武辩护律师处得悉:山东省高级法院已接受孙善武对其案件提起再审的申请并立案。孙善武的再审申请是由孙善武亲笔手写,由秦城监狱管理方报送山东省高级法院的。目前,孙家委托的李克敏律师对孙案充满信心。

李是主动找到孙善武家属为孙善武免费担住辩护律师的, 附:百度百科关于孙善武的介绍: 孙善武(1947-10-),男,汉族,一九四七年十月出生,籍贯湖北新洲县,原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因保护洛阳栾川钼矿国有矿产权不被以滕尚富等人为首的利益联盟侵吞,遭到高层利益集团陷害,于2008年9月以涉嫌受贿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0年2月10日,被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孙善武不服,提起上诉,于2010年4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 孙善武被判刑后,在民间仍然享有很高声誉。

在他工作过的三门峡市有部分群众认为:“不管他贪不贪,反正孙善武就是一个好官。”洛阳市甚至有“古有周公造洛邑,今有善武建洛阳”之说。[2-3] 被媒体称之为“孙善武现象”并展开讨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