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枫曝郭敬明酒店性侵细节 要和他口交
8月21日,作家李枫在微博发长文爆料郭敬明曾对自己性骚扰和性侵犯,李枫还表示:“他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我们来看看李枫举报郭敬明原文。
作者李枫原文:
我从小热爱创作,渴望出版自己的小说,2008年的时候在网上看到郭敬明和长江文艺出版社一起举办的“第一届文学之新全国新人选拔赛”,那时知道郭敬明抄袭案败诉,对他没有好感,但是看上去他依然在网络上生龙活虎,并且长江文艺出版社也拉来了许多中国著名作家加持,这两点影响了我的判断,参加了比赛,签约了郭敬明公司。
之后出版了第一本书《燃烧的男孩》,开始参加签售,那时刚好郭敬明的小说也出版,因此一起去签售。
在四川成都的签售,我被安排与一位工作人员一起住,郭敬明自己住一个房间,当天他说他不想一个人住,让我和他一起住,那时我是将他当作一个前辈来看待的,那时的网络上也有关于他性取向的风言风语,但他自己从未承认过,因此那时的我不能确定。
我和他一起住,房间有两张床,我们各睡一张。
当天晚上他就来到我的床上,把手放到我的身上,我抓住他的手腕,他尴尬地笑了一下,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一天就这样相安无事了,我以为我的态度能够让他明白,结果第二天他仍不死心,居然还想给我口交。恶心至极。
第三天我就不和他一起住了。
他已经对我构成了性骚扰和性侵犯,曾经咨询过律师,律师说目前中国的法律里,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而且这样的犯罪取证困难。
郭敬明的世界是一个淫乱的世界,他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据我所知的就有五个人,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在我知道的人里面,有一位,一个直男,一表人才,我很欣赏他,并且他当时有女朋友,有美好和稳定的生活,结果遇见这种事,他早已离职了,我为他感到可惜。
希望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能够与我一起探讨应该如何处理这些事情。谢谢大家。
举报郭敬明,李枫是认真的,作为曾参加郭敬明举办的文学大赛作者,李枫靠着出色的文学才能出版书籍,签约郭敬明公司。没想到在签售时,被安排与工作人员同住的他被郭敬明叫走合住,并遭受郭敬明性骚扰,对此李枫感觉恶心至极,在郭敬明变本加厉的同时,李枫终于在第三天反抗并不再与郭敬明同住。
除此之外,李枫还曝光不少郭敬明公司内幕,称其骚扰直男,自己所知的就有五人,预测还有更多。那么,郭敬明性侵李枫是真的吗?事情真相是什么?
网友觉得郭敬明性侵李枫此事的疑点也很多,主要疑惑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
第一,事情发生在七年前,差一点就会过“强制猥亵罪”的追诉时效。为何李枫当初不及时检举?
第二,七年间李枫和郭保持合作并且截止到2015年都资源不断,这一点是否涉及利益交换或者资源等软性因素?
第三,在自己也没有直接证物的前提下,为什么会选择网络检举这种方式?这种行为是否更多出于一种非理性因素?
不过李枫没有任何实际性的证据证明,仅靠片面之词很难让人相信,据悉,事情曝光后,郭敬明也第一时间回应了,完全捏造,已让律师处理。